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的公示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文件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6类人员(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失地农牧民、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特别提醒:申请人员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监事、股东、联系人、财务负责人等及个体工商户,不得认定为就 业困难人员。)
依本人申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查,现将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0日。
情况受理:对所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
联系电话:0476-8662516
赤峰市红山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18日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示花名表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就业困难人员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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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春艳 |
女 |
46 |
15042119780214XXXX |
大龄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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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树华 |
女 |
47 |
15042619781116XXXX |
大龄失业人员 |
|
3 |
赵兴 |
男 |
56 |
15040419690402XXXX |
大龄失业人员 |
|
4 |
张艳梅 |
女 |
44 |
15043019820825XXXX |
大龄失业人员 |
|
5 |
刘晓华 |
女 |
49 |
15040219760826XXXX |
大龄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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