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的规定,我委依法受理了陈刚中医诊所注销、红山孙艺口腔诊所备案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现将医疗机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陈刚中医诊所
1.陈刚中医诊所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刚/陈刚
二、红山孙艺口腔诊所
1.类 别:口腔诊所
2.法人/负责人:孙晓丽/赵伊娜
3.地 址:红山区哈达街道长青街西段西城小区三期4号楼04011号, 03011号厅
4.经营性质:营利性
5.诊疗科目:口腔科
6.床 位(牙椅):床位(0张)牙椅(6台)
7.服务对象:社会
8.所有制形式:私有
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7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区卫健委以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受理股室:医政股
地 址:红山区钢铁街润峰大厦南50米
联系电话:0476-8230039
赤峰市红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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