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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

社会救助领域

标准目录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

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

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众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镇

1

综合业务

政策
法规
文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红山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实施办法》(红山区民政局)
●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规定

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主管部门、乡镇街道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平台■公示栏

2

监督
检查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相关政策规定

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主管部门、乡镇街道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平台■公示栏

3

最低生活保障

政策
法规
文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红山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实施办法》(红山区民政局)
●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规定

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主管部门、乡镇街道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平台■公示栏

4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
●联系方式

《《红山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实施办法》(红山区民政局)、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主管部门、乡镇街道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平台■公示栏

5

最低生活保障

审核
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红山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实施办法》(红山区民政局)、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7个工作日

主管部门、乡镇街道

■公示栏

6

审批信息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红山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实施办法》(红山区民政局)、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7个工作日

主管部门、乡镇街道

■公示栏

7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政策
法规
文件


●自治区民政厅转发《民政办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民政发〔2021〕67号)
●《赤峰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赤民政社救(2021)84号
●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信息公开规定

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主管部门、乡镇街道

■政府网站■公示栏

8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救助供养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
●联系方式

●自治区民政厅转发《民政办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民政发〔2021〕67号)
●《赤峰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赤民政社救(2021)84号
●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主管部门、乡镇街道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平台公示栏

9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审核
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终止供养名单

●自治区民政厅转发《民政办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民政发〔2021〕67号)
●《赤峰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赤民政社救(2021)84号
●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公示无异议在2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主管部门、乡镇街道

公示栏

10

审批信息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自治区民政厅转发《民政办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民政发〔2021〕67号)
●《赤峰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赤民政社救(2021)84号
●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审核后20个工作日内

主管部门、乡镇街道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平台公示栏

11

临时救助

政策
法规
文件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红山区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赤红政字(2021)173号

信息公开规定

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主管部门、乡镇街道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平台公示栏

12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救助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
●联系方式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红山区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赤红政字(2021)173号

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主管部门、乡镇街道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平台公示栏

13

审核
审批
信息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
●救助金额
●救助事由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红山区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赤红政字(2021)173号

自收到救助申请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主管部门、乡镇街道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平台公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