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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法律宣传教育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林草法律法规普及;普及法律动态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植物检疫条例》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红山区林草局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