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使用林地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5-12-2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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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范国军
处罚事项
违法使用林地
处罚结果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原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430.79平方米,并处罚款21539.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28 10:30
处罚决定书文号
赤红林草罚决字【2025】第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