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和未真实标注生产商名称和生产地址案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07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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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红山区牧宣食品经销处(刘晓华)
处罚事项
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和未真实标注生产商名称和生产地址案
处罚结果
没收违法所得1920元,罚款18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1-07 15:49
处罚决定书文号
赤红市监处罚〔2024〕3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