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名称 | 赤峰市红山区审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 | ||
| 会议时间 | 2024-12-31 09:22 | ||
| 议定事项内容 | 2024年,红山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积极推进依法审计实践与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把审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轨道,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着力推动法治审计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审计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在党和国家事业布局中突出法治保障工作的丰富内涵。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红山区法治社会建设(2021-2025年工作举措>的通知》中的各项要求,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审计法》、重要党内法规、等列入《红山区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并学习贯彻。全年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组会、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章、各类党内法律法规10余次,确保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的《红山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试行)》要求,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股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组带头,全员参与,切实保证学习效果,以实实在在的学习成效不断提升全局审计队伍法治建设。 (三)科学谋划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坚持有计划、有部署、有举措、有成效地安排法治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以推进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和审计法治实践为目标。年初,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制定了法治建设工作重点、普法工作计划,明确了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普法责任制度化、精细化、具体化落实。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严格按照依法审计、廉洁审计、科学审计、文明审计的工作要求,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依法行政,提升审计执法公信力。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有关规定,规范审计行为,如实披露审计发现问题,并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依法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处理。认真执行向区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8月份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红山区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加强执法公开透明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等内容,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审计和监督审计工作。 三、规范权力运行,促进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审计进点公示,增强审计机关执法透明度。审计全过程严格规范文字记录,统一运用规范文书范本进行记录,确保审计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法制审理股依法进行执法决定法制审理复核并出具审理意见书,将审理后的审计报告连同审理意见书报送审计机关负责人并由集体审议会议审定。 (二)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重大行政决策须经集体讨论、行政机关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严格实行重大审计事项、审计结果报告由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制度,重大事项、重大资金开支等“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等科学民主的内部决策机制,对审计业务中的重要事项,适时跟踪反馈,确保行政决策制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三)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赤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聘用一名公职律师。 (四)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管理。坚持以制度为准绳、以扎实工作为常态,切实做到文明审计。认真梳理审核执法人员信息并及时同步更新法治政府建设智能一体化平台注册信息,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参与线上培训,达到参与率100%、通过率100%。 四、落实普法责任,强化普法宣传工作 (一)制定普法计划,推动责任落实。制定《红山区审计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八五”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普法责任制度化、精细化、具体化落实。并充分利用政府官网、“三务公开”等平台,对审定的法治建设报告、执法人员信息等依法进行公开。 (二)结合主责主业,创新普法形式。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整改等审计工作全过程,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审计干部利用审计现场实施期间向被审计单位宣讲审计相关法规制度,详细讲解审计发现问题的法律依据等,增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促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配合和支持,也提升了审计干部的法治学习能力、法治宣传能力。 (三)抓好时间节点,增强普法效果。利用“4·15”民族宣传活动月、“12·4”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结合主题党日、党员进社区“双报到”等活动,积极宣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民族政策法规等,今年以来,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8次。 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阐释宣传,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有序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审计干部法治素养,坚持文明审计,为红山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审计力量。 | ||
| 工作进展情况 | |||
| 完成时限 | 2024-12-31 09:22 | 是否完成 | 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