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佳婳整形门诊部有限公司执业医师郑寄昊未按照《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规定为王建菲实施脂肪抽吸术,吸脂量大于1000ml案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2-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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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郑寄昊
处罚事项
赤峰佳婳整形门诊部有限公司执业医师郑寄昊未按照《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规定为王建菲实施脂肪抽吸术,吸脂量大于1000ml案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16 00:00
处罚决定书文号
红卫医罚[2024]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