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兴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号库房储存的氨水产品外包装无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来源: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7-0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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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赤峰市兴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处罚事项
赤峰市兴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号库房储存的氨水产品外包装无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7-03 15:40
处罚决定书文号
(赤红)应急罚〔2024〕FW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