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机构公示
来源:
红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3-10-20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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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监管,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现将新申请成立的代理记账公司予以公示公告。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内蒙古众壹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代理记账机构名称:内蒙古众壹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15040220230016
3.办公场所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文化大厦1306
4.机构负责人:霍晓丽
5.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高艳艳(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12015055109604)
6.会计专职从业人员:
陈绍颖(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31702220815025300298)
郝丽伟(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31702210515055103346)
张婕(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21811185100139)
以上四名会计人员应为内蒙古众壹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记账专职从业人员。
如果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的,请于2023年10月27日前来电0476-8250658至红山区财政局综合股反映。
赤峰市红山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20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202150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