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总工会关于结转过期工会建会筹备金的公示
来源:
红山区总工会 发布时间:
2025-10-16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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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工会建会筹备金作用,促进工会组建工作,规范建会筹备金收缴管理,解决建会筹备金挂账遗留问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规范和全面清理建会筹备金收缴管理的通知》(内工发〔2025〕17号)要求,对筹建单位已经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或虽未办理税务注销登记但连续3年未上缴建会筹备金且上级工会无法联系的,红山区总工会收取的建会筹备金按要求结转为本级收入,现将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5日-10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红山区总工会,联系电话:0476-8869509。
附件:红山区已注销或连续三年未上缴建会筹备金单位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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