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第2轮第2项整改任务)
来源:
红山区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
2026-03-17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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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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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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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2021—2024年,核实国家下发林地问题图斑1689个、草原问题图斑1032个,涉及违法占用林地和草原311公顷、1053.6公顷,毁林毁草问题多发频发。(红山区核实国家下发林地问题图斑29个,涉及违法占用林地17.3763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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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市林草局、各旗县区党委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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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针对29个违法图斑消除违法状态,完成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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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处罚到位、植被恢复到位、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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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29个问题图斑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治区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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