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理记账机构公示
来源:
红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6-05-07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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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机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监管,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现将新申请成立的代理记账公司予以公示公告。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代理记账机构名称:赤峰玉峰税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15040220260007
3.办公场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哈达街办事处昭乌达路东、哈达街路南印象红山城市广场2-804
4.机构负责人:李申鹏
5.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曹玲(工业会计会计师,资格证书管理号:030156)
6.会计专职从业人员:张晓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 21815055104112)
郑宇峰(会计中级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11915055109539)
贾梦甜(会计初级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22012018601108)
以上4名会计人员应为赤峰玉峰税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代理记账专职从业人员。
如果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的,请于2026年5月28日前来电0476-8250658至红山区财政局综合股反映。
赤峰市红山区财政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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