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理记账机构公示
来源:
红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6-06-2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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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机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监管,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现将新申请成立的代理记账公司予以公示公告。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赤峰木叶山科技有限公司
2.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15040220260013
3.办公场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桥北街道北大桥路西、锡伯河街南君晟大厦1号楼1328
4.机构负责人:陈国凯
5.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岳松岭(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31702230515055100934)
6.会计专职从业人员:杨晨虹(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31702210515055100377)
李颖(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31702210513085107677)
以上3名会计人员应为赤峰木叶山科技有限公司代理记账专职从业人员。
如果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的,请于2026年7月21日前来电0476-8250658至红山区财政局综合股反映。
赤峰市红山区财政局
2026年6月23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202150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