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
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红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提升全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工作成果,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
报名时间
幼升小、小升初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至7月10日。
二
报名网址
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ifeng.gov.cn点击“赤峰市新生入学(园)招生系统”。
三
招生对象
小学: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初中:2026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特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四
学区划分
2026年红山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见附件1)。
五
学位类型
根据报名学生的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所属情况,分为6个学位类型。
A
红户有房
报名学生是红山区户籍,其父母在红山区有房产,且房产证权属人与法定监护人一致。
B
外户有房
报名学生不是红山区户籍,其父母在红山区有房产,且房产证权属人与法定监护人一致。
C
红户祖房
报名学生是红山区户籍,其父母在红山区无房产,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红山区的房产报名,房产证权属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
D
外户祖房
报名学生不是红山区户籍,其父母在红山区无房产,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红山区的房产报名,房产证权属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
E
红户租房
报名学生是红山区户籍,其父母在红山区无房产,在红山区租住。
F
外户租房
报名学生不是红山区户籍,其父母在红山区无房产,在红山区务工且租住。
注:上述A、B、C、D类型中的房产证权属人产权必须为100%,且登记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含)以前;大厅、车库、小棚、办公性质的公寓不算学区房使用。
六
报名上传材料
A、B类上传材料
- 身份证件:报名学生的户口簿、出生证;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 房产证件:
(1)有房产证: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房产证。
(2)无房产证:购房网签合同(不包括二手房交易合同)、购房全款发票。
(3)拆迁安置:回迁安置合同、结算单。
(4)房产抵押:银行抵押证明、加盖银行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C、D类上传材料
- 身份证件:报名学生的户口簿、出生证;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
- 房产证件:
(1)有房产证: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
(2)无房产证:购房网签合同(不包括二手房交易合同)、购房全款发票。
(3)拆迁安置:回迁安置合同、结算单。
(4)房产抵押:银行抵押证明、加盖银行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E、F类上传材料
1.身份证件:报名学生的户口簿、出生证;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居住证件:法定监护人的房屋租赁合同。
招生流程
1
信息发布
教育局通过“红山教育网”微信公众号和“红山教育教学网”官方网站发布招生方案;各义务教育学校通过本校公众号发布招生信息和咨询电话,小学六年级召开家长会解读招生政策。
2
网上报名
幼升小报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自主网上报名,按报名指南要求正确填写信息,上传报名要件。
小升初报名:红山区小学毕业生在班主任指导下线上报名;非红山区小学毕业生由家长自主网上报名,按报名指南要求正确填写信息,上传报名要件。
双(多)胞胎报名:勾选报名系统中“是否双胞胎”选项,勾“是”选项,分班时会“捆绑”分到同一班级;勾“否”选项,分班时会“单独”进行随机分班,因概率问题还可能分到同一班级,不再调整。
3
线上审核
各义务教育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审核领导小组,审核人员依托“赤峰市阳光招生系统”,严格按照学区划分进行线上审核,如发现报名信息填报不全、填报学校有误,学校会单独联系监护人。
4
线上调剂
各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数,对审核合格的学生按类别依次线上录取。如果录取到某一学位类型时,出现此类型报名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时,学校发布摇号通知,进行摇号录取。未摇中和排在摇号类型后面的学生,教育局指导各学校进行线上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被视为放弃在红山区就读。录取结果生成后,学校及时公示录取名单。
5
录取公布
各校按类别录取完成后,学校发布录取信息,法定监护人在注册及填写报名信息时一定要填写本人手机号码,用来接收摇号、录取、分班等重要信息,如出现贻误家长自己负责。
6
阳光分班
(1)时间:小学8月22日上午8:30分,初中7月18日上午8:30分,如有变动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
(2)地点:录取学校。
(3)监督:学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法制副校长、社区和家长代表等现场参与阳光分班全过程。
(4)分班:学校现场介绍班主任,利用“学生智能分班系统”对学生进行随机分组,班主任抽取组别,确定并公布分班结果。分班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班级。学校要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搭配任课教师,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5)存档:学校对“阳光分班”全过程进行录像并长期留存,分班结果一式两份,一份学校自存,另一份密封盖章送教育局备案。
7
建立学籍
秋季开学后,区教育局指导学校为入校进班就读的学生建立国家电子学籍。学校要严格按分班结果进行学籍注册,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
八
实施诚信报名
赤峰市新生入学(园)招生系统与房产信息系统联网,对所有学位类型的房产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和实时查询,广大家长务必诚信报名,凡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将被列入黑名单。
九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落实“两为主、两纳入”安置政策,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若遇摇号,未摇中者由教育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十
关爱特殊群体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保障残疾儿童、特困儿童、留守儿童入校就读。按照“全覆盖、零拒绝”“一人一案”的要求,以融合发展为导向,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依托,以送教上门为补充,为不同类别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多种形式的入学机会。中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校报名就读,对不具备到特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由特校送教上门服务。不得拒绝接收具备普通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十一
做好控辍保学
法定监护人必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各校要对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建立台账,积极开展劝返工作,坚决防止因贫、因病辍学。继续实行辍学月报制度,学校签订“防流控辍”责任状,落实“双线控辍”责任制。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各学校要进行学籍自查,及时了解学生变动去向,防止学生流失。
十二
落实优待政策
1
优待类别
(1)优待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警察。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司法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根据其子女在红山区就读意愿予以优先录取。红山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子女参照执行优待人群政策。
(2)落实二、三孩跟读。因学区划片发生变化导致二、三孩不能与其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时,由法定监护人向报名学校提出申请,本着“长幼随学”和“双向调剂”的原则,在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将同一家庭的孩子安排到同一所学校就读。学位不足的,按照“双向调剂”原则,及时上报区教育局统筹调剂。
(3)安置毗邻国家学生就读。为人文领域国际合作交流需求的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予以统筹安置,保障好毗邻国家学生在我区能够顺利接受义务教育。
2
佐证材料
所有符合优待的子女均按A类报名。报名时在“房产信息”处分别上传以下证明材料:军人子女上传《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审核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上传《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资格审核表》《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证明》;符合优待的警察子女、移民管理队伍子女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红山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子女上传加盖红山区教育局人事股公章的《XX学校教师子女证明》;二(三)孩跟读的需同时上传其兄(姐)的户籍信息及出生证明。
十三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红山区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公开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收费标准、录取结果、学校管理细则等信息。严禁民办学校过度宣传、虚假承诺、通过高额奖励、签订限制性协议等方式违规招揽生源;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学籍注册与管理工作,不得限制学生正常转学。
十四
转学
转学办理时间是2月21日—28日和8月21日—31日的工作日,家长微信关注“红山教育网”公众号→点击首页“一站通”按钮→在“分支应用”区域点击“在线转学”图标,线上申请。学校负责审核,如无空余学位,教育局指导学校调剂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第一学期不予办理转学。
十五
强化监督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招生责任
各学校成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2
严肃招生纪律,营造良好氛围
各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规定,坚决杜绝提前招生、“掐尖”招生、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面试、测评、接受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和家长,学校不得设立“快慢班”和“重点班”,不允许擅自增加或缩减招生计划,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
加强纪律监察,强化监督问责
各校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落实首问责任制,切实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因审核不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引发社会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个人严肃问责。对违反招生纪律、计划外招生、私自招收借读生,未落实“阳光分班”或分班后随意调整班级等违规行为的学校和个人将依规严肃处理。
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476—8220990
十六
招生咨询
关注“红山教育网”微信公众号
点击“服务”——点击“一站通”——点击“招生专栏”查阅相关信息。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教育局:0476—8882327,8882328。
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2)
此方案仅适用于2026级入学学生。
附件1:红山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附件2:红山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1
红山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一、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一小:步行街以东、三中街以南、火花路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花园胡同以东、哈达街以南、火花路以西、长青街以北区域。
注:滨河西路以东、锡伯河街以南、火花北路以西、滨河街以北区域中的A、B、C、D类学位类型(十一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一小,但与十一小不能兼报。
三小:西旱河以东、大坝路以南、园林路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园林路以东、大坝路以南、昭乌达路以西、长青街以北区域;昭乌达路以东、三道街以南、步行街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
四小:火花北路以东、红山区与松山区交界以南、铁路线以西、玉龙大街以北区域。
五小:昭乌达路以东、大坝路以南、火花路以西、三道街以北区域。
注:滨河西路以东、锡伯河街以南、火花北路以西、滨河街以北区域(十一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五小,但与十一小不能兼报。
六小:火花路以东、三道街以南、清河路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
七小:火花路以东、大坝路以南、造纸厂铁路线以西、三道街以北区域。
八小:卫星路至造纸厂铁路线以东,红山国家森林公园以南,红峰路至站前街以西,哈达东街以北区域。
注:清河路以东、大坝路以南、造纸厂铁路线以西、三道街以北区域(七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八小,但与七小不能兼报;清河路以东、三道东街以南、卫星路以西、哈达东街以北区域(十三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八小,但与十三小不能兼报。
九小:昭乌达路以东、长青街以南、大栅栏以西、钢铁街以北区域;昭乌达路以东、钢铁街以南、新华路以西、解放街以北区域。
注:昭乌达路以东,解放街以南,新华路以西,站前街以北区域中的A、B、C、D类学位类型(十九小学区内),可自愿选择申报九小,但与十九小不能兼报。
十小:桥北铁路线以东、红山区与松山区交界以南,红山区与松山区交界以西,滨河东路以北区域;六大份村区域。
注:阳光希望家园二、三期(十一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十小,但与十一小不能兼报。
十一小:滨河西路以东、玉龙大街以南、桥北铁路线以西、滨河街以北区域。
十二小:红山区与喀旗交界以东、大坝路以南、宝山路至宝山南路以西区域(不含红山郡社区)。
十三小:火花路以东、哈达街以南、清河路以西、长青街以北区域;清河路以东、三道东街以南、卫星路以西、站前街以北区域。
十五小:宁澜路以东、解放街以南、昭乌达路以西、京通铁路线以北区域;松州路至松州南路以东、大坝路以南、西旱河以西、京通铁路线以北区域;火车站西侧老清雅小区。
十六小:火花路以东、长青街以南、清河路至建材路以西、站前街以北区域;红星路以东、钢铁街以南、火花路以西、站前街以北区域。
十七小:大栅栏以东、长青街以南、火花路以西、钢铁街以北区域;新华路以东、钢铁街以南、红星路以西、站前街以北区域;火车站东侧财富家园。
十八小:松州南路至赤喜路以东、京通铁路线以南、园林路至园林南路以西、南山西街以北区域。
十九小:园林路以东、钢铁街以南、昭乌达路以西、解放街以北区域;昭乌达路以东,解放街以南,新华路以西,站前街以北区域。
注:昭乌达路以东、钢铁街以南、新华路以西、解放街以北区域内的A、B、C、D类学位类型(九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十九小,但与九小不能兼报。
二十小:西旱河以东、哈达街以南、园林路以西、钢铁街以北区域。
二十一小:宝山路至宝山南路以东、大坝路以南、松州路至松州南路至赤喜路以西区域。含西南地村区域;天峰商贸城区域。
二十二小:红峰路至站前街至赤平路以东,红山国家森林公园以南,二毛东路以西,铁南大街以北区域。
注:东郊八队可自愿申报城南小学,但与二十二小不能兼报。
二十三小:园林南路以东、京通铁路线以南、城南村以西区域;含曲家沟村、道谷南山特色小镇区域。
二十四小:卫星路以东、哈达东街以南、赤平路以西、京通铁路线以北区域。
二十六小:红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
二十八小(三小教育集团):阴河东岸以东、红山区与松山区交界以南、火花北路以西、友谊大街以北区域。
红山小学:滨河西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南、火花北路以西、玉龙大街以北区域。
红山郡小学:红山郡社区区域。
第一实验小学:昭乌达路以东、哈达街以南、花园胡同以西、长青街以北区域;
注:昭乌达路以东、三道街以南、步行街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三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红山区第一实验小学,但与三小不能兼报。
实验小学:宁澜路以东、钢铁街以南、园林路以西、解放街以北区域。
注:园林路以东、长青街以南、昭乌达路以西、钢铁街以北区域中的A、B、C、D类学位类型(赤峰市直属第一小学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实验小学,但与赤峰市直属第一小学不能兼报。
赤峰市直属第一小学:园林路以东、长青街以南、昭乌达路以西、钢铁街以北区域。
注:西旱河以东、哈达街以南、园林路以西、钢铁街以北区域(二十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赤峰市直属第一小学,但与二十小学不能兼报。
园林路以东、哈达街以南、昭乌达路以西、长青街以北区域;西旱河以东、大坝路以南、园林路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三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赤峰市直属第一小学,但与三小不能兼报。
城南小学:城南村区域;赤平路以东,铁南大街东段至远联钢铁厂以南区域。注:东郊八队可自愿选择申报二十二小,但与城南小学不能兼报。
文钟一小:文钟村;西水泉村;东三眼井村区域。
柳条沟小学:南大营子村;柳条沟村区域;魏家窝铺村需要寄宿的学生。
三眼井小学:三眼井村区域;魏家窝铺村走读的学生。
打粮沟门小学:二道井村;三道井村区域(不含道谷南山特色小镇)。
注:东三眼井村(文钟一小学区内),可以申报打粮沟门小学但与文钟一小不能兼报。
黑沟门小学:黑沟门村区域;文钟安居小区。
聂胡地小学:红庙子中心街区域;聂胡地村;聂胡地新村区域;郭家营村区域;榆树林村区域;后道村区域;东南营村区域;郎家营村区域。
西水地小学:西水地村区域。
小房小学:小房村区域。
二、中学招生区域划分
三中:昭乌达路以东、大坝路以南、火花路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
六中:腾飞大道以东、大坝路以南、园林路以西、钢铁西街以北区域;园林路以东、大坝路以南、昭乌达路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
注:万达华城区域(十五中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六中,但与十五中不能兼报;园林路以东、哈达街以南、昭乌达路以西、长青街以北区域(十中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六中,但与十中不能兼报;宁澜路以东、钢铁街以南、园林路以西、解放街以北区域(十二中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六中,但与十二中不能兼报。
七中:清河路以东、长青街以北、二毛东路以西区域;小房村区域。
八中:火花路以东、大坝路以南、清河路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
九中:园林路至园林南路以东、京通铁路线以南、赤平路以西区域;城南村区域;道谷南山特色小镇区域;打粮沟门小学走读学生。
注:宁澜路至宁澜南路以东、京通铁路线以南、园林路至园林南路以西、南山西街以北区域(十二中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九中,但与十二中不能兼报。
十中:园林路以东、哈达街以南、清河路以西、长青街以北区域;园林路以东、长青街以南、大栅栏以西、钢铁街以北区域。
注:大栅栏以东、长青街以南、火花路以西、钢铁街以北区域中的A、B、C、D类学位类型(十一中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十中,但与十一中不能兼报。
十一中:园林路以东、钢铁街以南、红星路以西、京通铁路线以北区域;红星路至大栅栏以东、长青街以南、赤平路以西、京通铁路线以北区域。
十二中:腾飞大道以东、钢铁街以南、园林路至园林南路以西,文钟一街向东沿线以北区域。
十五中:红山区与喀旗交界以东、大坝路以南,腾飞大道以西,文钟一街向西沿线以北区域。红山区与喀旗交界以东、文钟一街东西沿线以南,黑沟门村与三眼井村交界以北区域。另外红山区户籍且新城区有房的红山区小学毕业生可申报十五中。
文钟镇学校(柳条沟):红山区与喀旗交界以东,黑沟门村与三眼井村交界以南,红山区与喀旗交界以北区域。另外红山区有住宿需求的学生可申报文钟镇学校。
提醒:文钟镇学校提供校车服务。
二十一中(三中教育集团):阴河东岸以东、红山区与松山区交界以南、红山区与松山区交界以西、友谊大街向东沿线以北区域。
红山中学:阴河东岸以东,友谊大街向东沿线以南,红山区与松山区交界以西,英金河北岸以北区域。
红庙子中学:红庙子镇区域。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
光明学校:面向红山区区域内招生,且自愿就读私立学校的学生。
弘亚学校:面向红山区区域内招生,且自愿就读私立学校的学生。
崇文实验学校:面向红山区区域内招生,且自愿就读私立学校的学生。
四、招生区域划分说明
红山区各中小学现有学区划分是依据目前已建成学校总体布局、学校规模、生源分布状况,以学校为基点,以街路为分界线,以小区为板块,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而划定,且部分学校实行了“双学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在家门口就能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学区并非一成不变,会随学校布局变化、新建校的投入使用,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适时作出相应调整。学校的招生区域划分应以招生年度公布的为准。
附件2:


蒙公网安备 15040202150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