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公示
孙大厨麻辣香锅店食品异物问题
事项主题
求助
留言时间
2023-10-21 17:06:00
事项内容
本人于2023年10月21日在红山区维多利负一楼的美食城中的孙大厨麻辣香锅店购买一份卤肉饭花费13元,食用过程中吃出了异物(一个透明的塑料布),当即拍了照片留作证据,本人与商家沟通,商家表示可以为本人重新做一份,但本人表示拒绝;商家表示可以退钱(饭费13元)但是需要本人把异物照片删除,本人再次拒绝,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要求该商家按食品安全法第143条对本人进行赔偿,赔偿款共计1000元,望处理。
受理方式
12345热线
办理部门
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3-10-30 10:20:00
回复意见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反馈的关于孙大厨麻辣香锅店食品异物问题已收悉,我局立即责成长青所工作人员处办。经调查根据相关政策依据,做出如下处理意见:我所工作人员经调查调解后,商家愿意与您自行和解。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蒙公网安备 15040202150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