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央商务区商业配套项目征收土地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的公示
来源:
赤峰红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3-08-0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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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要求,为征求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和诉求。2023年7月25日红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对《中央商务区商业配套项目征收土地事项》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8日,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赤峰红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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