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赤峰市中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城北CNG母站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的公示
来源:
赤峰市中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12-07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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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要求,为征求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和诉求。2023年11月21日红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对《赤峰市中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城北CNG母站工程项目》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6日,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赤峰市中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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