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赤峰市红山区十二中地块停车楼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的公示
来源:
赤峰市红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3-12-27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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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要求,为征求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和诉求.2023年12月12日红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对《赤峰市红山区十二中地块停车楼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6日,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赤峰市红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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