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赤峰市红山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建设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来源:
赤峰市红山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5-05-30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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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2025年5月15日红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对《赤峰市红山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建设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9日,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赤峰市红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30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202150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