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澜河旅游公路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的公示
来源:
赤峰市红山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6-02-23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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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事项实施的意见和诉求,2026年2月6日红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宁澜河旅游公路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20日,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赤峰市红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23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202150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