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权转让及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的公示
来源:
赤峰市红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6-25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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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2026年6月10日红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赤峰市红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权转让及提升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24日,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赤峰市红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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