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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赤峰市红山区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红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6-02-11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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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在赤峰市红山区第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赤峰市红山区财政局局长 张国战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红山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全力支持下,坚持以稳增长为首要目标、惠民生为根本宗旨、防风险为底线要求,锚定核心任务,以精准施策的靶向性、狠抓落实的执行力,推动各项财政工作扎实落地、见行见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保持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红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5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6亿元,同比增长2.9%;非税收入完成4.9亿元,同比增长35.9%。非税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0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6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7万元。

(五)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债务限额。截至2025年底,政府债务限额合计132.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4.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8.2亿元。2025年最终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待批复后逐级下达至我区。

2.债务余额。截至2025年底,政府法定债务余额130.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3.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6.8亿元。债务余额均在法定债务限额内。

(六)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5年,红山区财政工作紧扣“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促改革”主线,统筹收支平衡、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精准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一是加强财源建设,稳保财政运行。制定印发《赤峰市红山区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三年工作方案》,坚持把财源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核心抓手,多渠道拓宽增收路径,全力保障财政运行平稳有序。深化财税协同联动,建立重点税源动态监测机制,紧盯骨干企业和新兴产业税源变化,加强税收征管精细化管理,做到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二是聚焦民生福祉,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将“三保”支出纳入预算优先序,确保工资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民生政策落地见效。加大重点民生领域投入,统筹资金支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医疗卫生服务提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三是深化预算改革,提升管理质效。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集中财力保障大事要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推动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四是守住风险底线,护航健康发展。坚持底线思维,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全方位防范化解财政领域各类风险。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全口径债务监测预警体系,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46.7亿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8亿元(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1.2亿元,非税收入预计完成2.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9.8亿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亿元,调入收入0.9亿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完成46.7亿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9.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亿元。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编制安排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6亿元,教育支出8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3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6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3亿元,农林水支出1.2亿元,交通运输、商业服务、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0.4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亿元,住房保障支出6.2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4亿元,其他支出0.7亿元,债务付息支出1.2亿元,预备费0.5亿元,年初预留0.3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后,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42亿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0.4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99亿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0.03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42亿元,其中:本级预算安排支出10.32亿元,调出资金0.8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25亿元。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具体编制安排情况如下: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0.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5.62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4亿元,其他支出0.9亿元,债务付息支出3.4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后,实现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亿元,财政补助收入2.9亿元,转移收入0.1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4.4亿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4.4亿元,转移支出56万元,其他支出4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后,收支结余0.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7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06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8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75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74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106万元,其中: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926万元,调出资金18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后,实现收支平衡。

(五)“三保”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共安排“三保”预算20.6亿元。

1.“保基本民生”预算支出5.1亿元。其中:教育文化类支出0.3亿元,社会保障类支出4.4亿元,疫情、村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出0.4亿元。

2.“保工资”预算支出13.4亿元。以2025年9月分数据为基数,按12个月测算,再加上事业人员绩效、公务员13月工资,据实保障。

3.“保运转”预算支出2.1亿元。其中: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根据合同发票和近几年执行情况据实保障,其他运转类预算坚决打破以往年度基数依赖,逐个单位逐项核实部门单位实际需求,将有限资金全部用于刚性需求上。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不得超过上年预算。

(六)2026年财政重点工作

1.坚持原则与创新并举抓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十五五”规划发展目标,秉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制定促进红山区财政平稳运行工作方案》和《赤峰市红山区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三年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坚持增收、节支、化险、提效一体推进,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加强会计人员培训与业务能力提升,以严明财经纪律、高效财会监督筑牢财政高质量发展根基,着力推动财政运行提质增效。

2.坚持扩量与提质并举扩财源。一是适度加力推动增收。深化“以数治税”改革,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和结构分析,精准清查隐性税源、清缴历史欠税。大力培植支柱财源,深挖地方发展潜力,做到应征尽征、应收尽收。二是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力度。努力克服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不利影响,多措并举加快土地出让收入入库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土地出让收入目标。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强向上沟通对接,谋划争取“两重”“两新”项目,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最大限度增强财力。

3.坚持巩固与提升并举惠民生。一是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对“三公”经费实施更加严格的限额管理。严把资金审核关,减少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项目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确保全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只减不增。二是坚持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落实好“三保”主体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位置。三是保障民生项目建设。统筹资金用于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加强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提升老旧小区改造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

4.坚持守正与创新并举促改革。一是抓实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先谋事后排钱”的项目储备机制,高质量动态管理项目储备库。二是规范支出管控。完善支出标准体系,从源头上严控超标准支出。三是坚持绩效导向。将预算安排与项目绩效紧密挂钩,对低效无效支出坚决削减。通过零基预算改革牵引,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确保预算科学规范、财政平稳运行,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5.坚持防范与治理并举防风险。一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面对债务总量大、本息到期集中和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坚持“开正门、堵旁门、化存量、控增量”,坚决禁止变相举债、虚假化债行为,加大隐性债务化解力度。二是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健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强化各部门责任意识,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