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红山区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7月11日
红山区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更好地满足群众医疗健康需求,结合我区医疗卫生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在持续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健康红山行动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以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为目的,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全力擦亮红山区医疗卫生名片。
二、基本原则
(一)人民至上、健康优先。坚持人民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
“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实,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普惠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居民对健康生活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坚持公立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按照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要求,发挥政府的组织和引导作用,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健康服务实现公平可及。
(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城镇、区域、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和健康事业发展,协调推进“三医”联动,坚持预防为主、医防融合,以基层为重点,中(蒙)西医并重,加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基层卫生、中(蒙)医事业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兼顾当前与长远,平战结合,补强短板,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协调发展。
(四)改革创新、激发活力。聚焦制约卫生健康领域的体制机制问题,强化医改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全领域。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以改革创新激发卫生健康事业活力,拓展自我空间,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末,我区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广泛普及,健康服务模式和结构实现有效转变,预防为主的方针得到全面落实,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壮大,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布局更加均衡。
——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人均健康预期寿命稳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保持稳中有降。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4人,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6岁。
——重大疾病防治机制更加完善。健全重大疾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两大机制”,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医疗救治和应急储备“三大体系”,加强疾控机构、基层卫生和医疗机构“三大公卫队伍”建设,理顺体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平急结合长效机制,拓展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链条,筑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满足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需求。
——医疗服务体系更加优质均衡。科学合理布局医疗资源,实施区直属医疗机构全面晋级行动,聚焦重点专科和特色品牌,提质扩容基层医疗卫生布局,结合辖区市直医疗机构,打造中心城区10分钟医疗服务就医圈。实质化推进医疗集团发展,建设智慧化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过程优化健康服务。到2025年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功能互补、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积极争创自治区级医疗中心。
——“一老一小”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全面认识、正确看待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全面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努力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和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托育服务,努力实现城镇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全覆盖,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服务更见实效。规范开展养老托育服务,促进养老托育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公立医院全面建立健全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分级诊疗体系、医疗集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成效。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加快推进,持续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综合监管制度更加健全。
——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医药(蒙医药)改革创新,着眼医养、康养发展路线,推动中医药(蒙医药)医疗、保健、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着力建设三级中医蒙医医院。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蒙医馆)并配备中医(蒙医)医师,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凸显。
——卫生健康治理能力全面提升。贯彻落实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等政务服务举措有效落实。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健康红山行动,全方位维护人民健康
1.全面加强健康影响因素干预。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科学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保持全市领先地位,并逐年稳步提升。卫健部门要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责,持续巩固国家级健康促进区建设,会同相关单位顺利通过每年复审工作,并积极争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2.突出抓好重大疾病防控。疾控部门会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扎实开展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强化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积极防范输入性突发急性传染病。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管理等系统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实现突发重大传染病的早期监测预警与规范处置。推动终结结核病行动,继续推进和规范防、治、管分开的“三位一体”新结核病防治体系,提高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到2025年,肺结核发病率控制在十万分之十五以下。持续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艾滋病患者治疗率达到90%。加强鼠疫疫情管理,做好相关监测,坚决防止鼠疫疫情发生。持续保持人间布病确诊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及时率、规范治疗率、随访率均达到100%。持续规范全区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管理,及时发现辖区流动儿童和未种儿童,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做好艾滋病、结核病和癌症防控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提高完善“防、治、管、教”综合防控体系;坚持防治结合,扩大早诊早治覆盖面;坚持联防联控,夯实部门协同;坚持群防群控,广泛动员社会参与。
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将爱国卫生运动与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紧密结合,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积极推进控烟工作,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把健康细胞建设作为推进健康红山建设的重要抓手,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进机关、进学校等健康教育“五进”工作,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着力提高社会参与度。
(二)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4.完善防治结合的疾病预防控制机制。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功能互补、连续协同、防治结合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机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承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传染病病人隔离治疗、院内感染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合理设置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加强发热门诊(诊室)、感染性疾病科、隔离病房建设。2023年辖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规范设置疾病预防控制科,构建覆盖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的传染病监测哨点网络,各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强化设备配备,合理预留改造提升扩容空间,加强应急物资、防护用品等储备和配置。
5.建成功能完善的突发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强化感染性疾病、呼吸、重症等专科建设,提质扩容建设重症病房,增加可转换重症病床储备。同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呼吸、重症医疗救治专业队伍培养,提高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能力。实施医护人员“充能”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培训教学及以工代训等模式,对辖区医护人员开展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处置技能和实验室检验检测培训,实行“高位化调度、集成化作战”模式,让每名医务人员“藏技于身”,下好疫情防控“先手棋”。卫健部门依托赤峰市第二医院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培训、演练、教育、科研等综合功能,加快实现大批量伤员立体化转运、集中救治、救援物资保障、信息指挥联通等能力,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赤峰市第二医院要强化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达到收治一定数量常见传染病人的条件,并具备对烈性传染病隔离观察和对急症患者及时转诊的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设置发热诊室和隔离观察室。
6.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关键作用,疾控部门要全面推进硬件设施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能力、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能力。完善检测检验、应急处置、信息化、健康科普、慢病管理等五大功能中心。依托新办公场所,结合三年新冠疫情实战经验,建立功能完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及研判分析应急处置调度中心,为传染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格局提供保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部门间信息沟通和措施联动,有效应对突发性传染病疫情。疾控部门要高标准规划建设实验室,确保能够满足上级要求开展的检验检测项目。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强学科及硬件建设。根据编制情况,由疾控部门每年招录6至8名预防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到2025年实现本科学历以上专业人员达30%以上,形成阶梯式人才队伍。加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逐步培养出一批学科带头人,力争1—2个学科进入全市先进水平行列。
依托国家疾控中心信息化平台及区内传染病监测哨点网络,疾控部门牵头负责建立传染病监测数据采集预警系统,实现动态监测和分析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相关异常信息等数据,构建传染病疫情防控大数据体系。疾控部门要提高专业技术社会化服务能力,依托功能完备的实验室,开展各类场所预防性和终末消毒效果监测、公共场所环境和游泳场馆水质检测等社会化技术服务,提供形式多样的慢性病预防、康复健康指导及咨询服务。2024年内完成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实验室建设水平达到二级生物实验室标准,到2025年,基本实现红山区疾控中心人员配备、房屋建设、仪器装备、职能落实标准化,全面提升现场检测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应对能力。
7.加强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完善服务网络,推进心理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完善医院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精神康复服务机制,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到2025年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达到4.5‰,规范管理率和服药率维持在9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均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三)建设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8.夯实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对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结合居住人口变化趋势、人口结构比例、行政区域划分和服务半径等因素,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进行调整优化。卫健、财政、住建、发改、民政、国资公司等部门建立协调沟通机制,整合利用辖区闲置国有资产,按需完成辖区现有公立医疗机构提质扩容、均衡布局的同时,积极争取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医养结合服务发展等自治区级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机构项目建设。依托赤峰市第二医院、赤峰市第二中医蒙医医院优质资源,规划期内按行政区划延伸建设1-2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属性。力争2023年内推动东城、铁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址项目立项,2024年内积极谋划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文钟镇中心卫生院扩建工作。到2025年末,文钟镇中心卫生院初步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水平。新建3所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补足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短板,提高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比例。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达标率达到60%以上,推荐标准达标率达到20%以上,着力提升基层机构66种常见病承接能力,努力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区”的目标。
9.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虑全区现有医疗资源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功能定位,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突出特色专科优势,鼓励差异化发展。赤峰市第二医院以打造“赤峰及周边区域最完善的疾病与健康管理体系”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同质高效”的思路,以眼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妇产科等优势学科为依托,打造优势学科群,带动关联学科共同进步,构建“一院两区、一科两地”新格局。对老院址扩质增容,寻求周边各类国有资源,大力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患者就医感受,使就医环境更加优美雅致、就医体验更加便捷舒适。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积极对接国内优势医疗资源,深化与北京阜外医院对接协作,促进心血管病救治能力建设。以赤峰市眼病防治中心为基础,推进儿童眼病、斜弱视、眼视光等亚专业发展计划,继续做大做强专科优势。利用桥北院区交通便利优势,逐步形成以老院区为主体,桥北院区为补充,建设全市心血管病救治中心,打造赤峰及蒙东地区最具特色和优势的眼病诊疗服务中心,在“十四五”期末力争达到三甲医院水平。赤峰市第二中医蒙医医院按照“突出中医特色、突出临床诊疗、突出示范带动”的发展思路,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规范医院科室设置,围绕康复科、肛肠科、蒙医科等优势重点学科,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以争创高水平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为目标,坚持“建高地、补短板、扬优势”的原则,提高专科的综合诊治能力,强化临床能力建设。弘扬中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将师承培养贯穿始终,通过骨干医师重点培养、创新人才挖掘培养打造专业技术过硬的人才梯队和团队,构建中蒙医诊疗、康复、颐养“三位一体”发展格局。红山区妇幼保健院重点抓好迁址项目建设,2023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4年实现迁址运营。以新院址迁建为契机,本着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妇幼保健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快特色专科建设和综合能力保障建设,在服务项目延伸、医疗设备设施、技术引进提升、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能力提升,进一步推进二级保健院评审,力争2025年晋升为二级甲等专科医院。
10.加快形成多元化社会办医新格局。坚持“腾空间、调布局、筑巢引凤”,以落实“放管服”改革贯穿招商引资全过程,深耕医疗卫生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厚植优化社会办医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民营医院特色化发展,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鼓励现有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转型,提供特色专科、康复、长期护理、临终关怀等紧缺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水平非公立医疗机构跨区域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服务品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参加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在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加强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的同等待遇政策,逐步完善医疗机构准入退出机制。通过推动医师多点执业增加医疗服务供给力量,着力构建多元化社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平民医院医养结合互联网医院项目建设,2025年实现迁址运营。推动上京医院、清河医院、桥北骨科医院、朝聚眼科医院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质扩容发展。
11.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建设。2023年内,赤峰市第二医院要推动120指挥分中心正式运行,充分发挥急诊中枢调节功能,增加人员配备,规范建设急诊外科。要进一步加强急诊制度与流程建设,完善重点病种救治、处置及分流管理。特别是针对心脑血管疾病诊治“反应速度要快、团队协作要强”的核心要求,推动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急诊科、ICU、手术室、辅助科室等高度融合,打造心脑血管学科,形成更为科学、高效的急救链条,筑牢患者生命安全网。通过强化急诊急救设施设备配备和专业人员培训等措施,达到急诊急救设施齐全、设备良好、功能完善、人员结构合理、临床水平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突出、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强的目标,进一步落实三级医院的功能定位。
12.加快推进紧密型医疗集团建设。依托现有赤峰市第二医院医疗集团的规模框架,卫健部门要进一步深化“一体、两翼、多点位”的紧密型医疗集团试点建设,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激发集团内生动能。强化集团内部同质化质量管理,推动远程医疗、线上会诊等业务推广落实。医保部门要确保医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完善医保基金使用考核机制,逐步推动分级诊疗工作落实落细。坚持优化资源配置,以强区域、强基层为目标,充分发挥牵头医院的纽带作用和龙头作用,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做实做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建立医防融合协同机制,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确区、镇、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的功能定位,牵头医疗机构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建立区域分级诊疗的闭环服务链,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
13.推动“互联网+监管”建设工作。加强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的统筹管理,完善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化顶层设计,依托赤峰市第二医院医疗集团建立区域卫生健康大数据管理中心,在横向上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机制。构建“主管部门+区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的三级信息化监管体系,强化日常工作监管,在纵向上建成以信息化为支撑的业务工作实时监督模式。
14.推进智慧医疗与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推进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共享互通,以赤峰市第二医院医疗集团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路径,推进智慧医疗建设,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推动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结合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支持医疗集团运用互联网技术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促进医疗健康服务供给便民惠民。着眼“智慧医疗”与医养、康养的多维度融合,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服务。进一步增加居家、社区、机构等医养结合服务供给。
(四)统筹推进改革任务,保障人民基本医疗卫生健康需求
15.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非基本药物合理补充的用药模式,逐步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推进特殊人群基本药物保障。到2025年,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药品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比例不低于4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例不低于65%。鼓励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16.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健全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医院自身发展的医院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不断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合理确定人员薪酬结构。统筹推进医院管理、临床学科建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公立医院技术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17.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分级诊疗模式,以形成分级诊疗秩序为目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实现功能整合、分工协作、防治结合的闭环诊疗康复体系。以提升区域就诊率和降低区外转诊率为重点,着力提升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和区内疑难重症诊疗能力。推动三级医院提高疑难危重症治疗和复杂手术占比,打造基层医疗机构在各点位上的辐射基础,加快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模式。
18.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达到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置1-1.5名卫生监督员,人员在岗率不低于90%。坚持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的执法机制,推进分类分级监管执法,探索“信用+综合监管”新型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将监督执法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档案,健全联合惩戒机制。
19.加强全行业监管体系建设。强化政府主导,建立职责明确、运行规范、科学有效、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医疗机构运行、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公共服务提供、行业秩序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和健康产业发展等方面监管,维护医疗服务供给公平公正。
(五)坚持传承创新,推进中医药(蒙医药)高质量发展
20.加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继续加强城镇(街道)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赤峰市第二中医蒙医医院特色专科的诊疗覆盖,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以贯彻《中医药法》和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县)为契机,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发展水平。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鼓励“西学中”,积极申报设立西医学习中医(蒙医)教学点,组织开展不同层级的西医学习中医(蒙医)培训,特别是对临床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使其具备本科室专业领域的常规中医诊疗能力。积极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特色优势。
21.加强中医(蒙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以赤峰市第二中医蒙医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蒙医)服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管理更加规范,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较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到2025年,赤峰市第二医院、红山区妇幼保健院全部设置中医(蒙医)科,辖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馆,并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蒙医药)服务。
22.提升中医(蒙医)健康服务能力。不断加强与业内优质资源合作,学习先进技术、引进新项目、扩展服务范围,着重提升中医(蒙医)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中医(蒙医)医师配置不低于医师总数的60%,切实加强中西医结合治疗。发挥中医药(蒙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特色优势,提升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实施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中(蒙)西医协同发展。到2025年,赤峰市第二中医蒙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核酸检测实验室、感染性疾病科和急诊科,达到中医(蒙医)应急规范医院合格以上标准。持续开展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蒙医)专长医师岗位。到2025年,每千人口中医(蒙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92人,每万人口中医(蒙医)全科医师数达到0.8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蒙医药)治疗参与率达到35%以上,赤峰市第二中医蒙医医院达到60%以上。
23.推进中医(蒙医)特色服务多层次发展。卫健部门要着力培育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进一步巩固特色优势专科建设成果,2025年争取再创建1个自治区中医(蒙医)临床重点专科。积极组织参加“赤峰名中医(蒙医)”评选活动,并着眼区级名医梯队建设工作,规划期内评选命名20名“红山名中医(蒙医)”。赤峰市第二中医蒙医医院规范设置康复中心(科)和治未病科。持续深化与北京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北京广安门医院等医院的对口协作关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模式,开展“名医进红山”行动,让更多优质的医师力量在我区“蓄能发热”。以广安门医院专家团队为核心技术支撑,三年内建成的多个高水平中西医结合专科专病中心,通过骨干医师重点培养、创新人才挖掘培养以及师承学习等方式,打造技术过硬的人才梯队和团队。持续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优质服务基层行”百场义诊行动和每年50期的名老中医小课堂,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实施名医堂工程,以优势中医医疗机构和团队为依托,规划布局建设名医堂执业平台,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打造一批名医团队运营的品牌化、品质化、规范化、标准化精品中医机构。鼓励和支持有经验的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积极探索名医工作室“集群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发掘“民间高手”,通过聘用、定期坐诊、协作等方式,打造分病种的“集群化”名医工作室,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多的便捷就医选择。
(六)精准对接健康需求,保障重点人群身体健康
24.加强“一老一小”健康服务管理。深入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规范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推动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托育服务机构,建立纵深辐射的托育网格。2025年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100%,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7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托位数达到4.5个。
25.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进红山区妇幼保健院医院转型,增强发展动能。持续提升出生缺陷防治能力,做好“两癌”检查项目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等妇幼健康项目,保持儿童“零艾滋”目标。打造“妇幼专科+综合医疗”的特色医院,提升服务能力。2023年,加大红山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专家诊室建设,重点强化儿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服务能力。2024年,完善新生儿保健及儿童常见病诊治等服务项目,突出做好妇产儿科、儿童保健等科室服务能力提档升级工作。力争2025年,以新旧院址更替为契机,红山区妇幼保健院拓展医院转型发展新空间,建成孕产妇产前筛查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实现年接产1500人、住院2500—3000人、年接诊10万人次的业务能力。
26.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构建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善后服务等全过程的家庭发展政策。重视家庭发展支持体系,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创建等活动。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做好政策衔接。完善出生人口信息管理,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全力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
27.维护低收入群体和残疾人健康。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保障低收入群众健康水平。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精准康复。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
(七)健全支撑保障体系,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28.强化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健全和完善党组织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红山区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赤红党办发〔2023〕9号)精神,持续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党的全面领导,规范民营医院运营管理,完善决策运行机制,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卫健系统党建、干部和人才队伍、制度和作风建设,持续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加强清廉医院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29.强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卫生健康人才评价机制,树立以品德、业绩、能力为重点的评价方向。实施“卫生健康人才拓展计划”,大力培养培训全科、卫生应急、精神卫生、公共卫生、卫生管理、儿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按红山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对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带头人),编办、人社部门配合兑现人员编制职称待遇。与中心城区的地域优势做到有机结合,吸引更多的人才进驻我区。同时,依托“玉龙英才”平台,挖掘吸纳更多的本土人才返区从业。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岗位培训,实施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等项目。编制、人事部门按需调配人员编制,充实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岗位。健全基层全科医生培养使用机制,每个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或全科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加强优质医疗资源双向交流,与业内优质医院沟通合作,定期选派技术骨干进修深造,定期派出专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带教、义诊等活动,每年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派全科(助理)医师、乡村医生到市级、区级医院进修。加大关爱政策落实力度,建立基层人才激励机制,把政策和待遇向基层一线倾斜。
30.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便利化和管理规范化。积极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确认工作,明晰卫生健康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等政务服务措施优化落实,推进本领域电子证照对接应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
31.推动“产医研用”加速融合。依托既有医药产业发展基础和辖区医疗机构改革,全面加强药械研发、临床试验、成果转化、产学研融合等领域合作共建。重点加大本土药企扶持力度,支持企业优质产品优先纳入国家集中采购目录、国家医保目录和自治区医药招采范围,同步搭建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精准对接平台,畅通药品供应联络机制,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健全易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动态调整区域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探索采取定点生产、药品储备、建立供需对接平台等措施,不断完善和细化短缺药品保供稳价机制。
32.强化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强化综合监管职能,整合执法资源。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普法工作、行政应诉工作和调解工作,坚持普法与执法并重,服务与监管同行,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活动。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把卫生健康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有效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级层面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红山区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区卫健委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组织落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分工负责。各有关部门要切实保障《红山区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顺利实施。区财政局负责加强经费保障和监督,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机制。区委编办负责指导区卫健委用足用好编制政策,区人社局负责指导区卫健委做好人才招聘,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人力保障。区发改委、住建局要积极支持区卫健委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区民政局会同区卫健委共同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其他部门根据其各自职能分工负责。
(三)强化考核评估。区卫健委负责对各相关单位实施过程和效果的监测评价,根据执行进度开展中期和末期评估。建立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机制,不定期对监测评估结果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行业、全社会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十四五”时期卫生与健康发展目标任务,提高规划知晓率和全社会参与度。建立长效宣传机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积极宣传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成果,为卫生事业发展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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