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7-11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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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赤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红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区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红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同时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录入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相关承办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红山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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