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度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10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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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区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2026年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须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将决策立项及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并同步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录入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相关承办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6年6月10日
附件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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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赤峰市红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区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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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赤峰市红山区消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
区消防救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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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红山区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 |
区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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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红山区“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
区自然资源局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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