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完善社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基础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基础设施问题的关注与支持。
红山区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近十年来,共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84个、楼房1520栋、总建筑面积566.58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外墙保温、屋面防水、节能窗更换、单元门更换等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小区供水、排水、供电、弱电、供气、供热、消防、安防、道路、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无障碍设施、健身器材、绿化美化、智能快递箱、加装电梯、照明、停车位、门禁道闸、自行车车棚、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随着科技的发展,近几年电动车消费市场增长迅猛,但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存在充电困难的问题。为解决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问题,我区在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将电动车充电桩建设纳入改造范围,在老旧小区有限的场地内,合理规划电动车充电空间,设置电动车充电桩。随着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断推进,已有48个老旧小区安装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1个小区安装了电动汽车充电桩。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了充电设施,极大增加了电动车充电桩的覆盖,使居民在选择绿色出行时,有配套的充电设施使用,同时也消除了私拉电线充电带来的安全隐患。
在今后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27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基础类应改尽改、完善类能改多改、提升类积极推进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内加装电动车充电桩,不断提升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善居住环境。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热忱的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区的建设工作,为全区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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