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晓静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提升社区自我“造血”功能推动社区集体经济实体运营的建议》收悉。经与您沟通并征得您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红山区是中心城区,常住人口47.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6.3方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98.3%。下辖13个镇街,65个社区,315个小区(老旧小区208个)。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历史遗留问题,部分社区在公共服务领域面临硬件设施陈旧老化、功能不完善等困境,现有财力、物力、人力难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区委组织部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和市委组织部关于推动社区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以强化党建为引领,谋划开展“强社
惠民”行动,全力推动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破题起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在抓好西城街道、铁南街道文联路社区、长青街道火花社区3个市级试点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拓展至全区11个街道,召开全区社区集体经济工作推进会议,组织典型街道、社区分享经验做法,发挥优秀案例示范带动作用,破除发展思维定式,探索可持续的发展路径。截至目前,各街道社区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共创办社区社会企业32家,形成了多点开花、特色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是组织各街道副书记、社区书记赴成都开展实地考察,在社区书记培训班中增加“企业注册运营、财税业务”等相关课程,有效打破了社区书记发展社区集体经济的固有思维。
三是成立区级指导组2个,常态化下沉社区一线指导帮扶,先后组织街道及相关部门开展6次专题会、协调会,确保问题及时解决、工作有效推进。同时,协调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做好社区社会企业培养、扶持、服务、管理等工作,积极放权让利、开绿灯、给政策,为培育发展社区社会企业提供了坚强保障。
四是指导各街道社区党组织充分走访调研,形成物业弃管、上门助老、幼儿托育、社区教育等43项需求清单,成立社区物业、社区超市、就业培训、养老育小等社区企业,实现总营收195万余元。
五是指导各相关镇街和各社区制定利润分配办法,在保障企业发展的基础上,明确至少拿出60%的利润“反哺”居民,进一步补齐服务短板,改善社区民生。2024年以来,共“反哺”社区118万余元。
此外,针对您提出的“思想重视不够,整体规划不足”和“专业人才缺乏,运营经验不足”的问题,我们也研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是聚焦发展壮大社区集体经济工作中存在的企业运营不规范、风险防控能力弱、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制定印发了《红山区关于发展社区集体经济的管理办法(试行)》,从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方面,提出发展壮大社区集体经济的具体管理办法,进一步保障全区社区集体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是指导各街道社区明确社区工作者职责边界,积极引入社会组织、职业经理人,挖掘培养社区自己的专业化、职业化经营人才。同时,会同各职能部门、社会企业等,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技能人才培训、企业职工项目培训等,全面提升从业人员职业能力,确保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少做得不到位的地方。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着力推动全区社区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抓实《红山区关于发展社区集体经济的管理办法(试行)》落地,压实各相关镇街和各社区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对社区集体经济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尊重社区工作者及居民意愿,提高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积极性,确保社区集体经济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是指导社区立足辖区资源禀赋,通过引进专业社会组织、建立项目合作机制等方式,深度挖掘社区内部经济潜能,重点培育社区特色产业,因地制宜探索多元化社区集体经济模式,持续开展普惠性的服务项目或产品,最大限度满足居民需求,切实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三是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原则,重点培树一批社区集体经济示范社区,深入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和创新经验,择优选择运行规范、发展良好、反响较好的社区作为示范典型,为全区提供样板和借鉴经验。
最后,感谢您对红山区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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