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云龙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红山区加大托育服务供给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与您沟通,征得您同意,现答复如下:
答复:自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及自治区下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来,积极进行贯彻实施,努力完成好《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相关工作落实,确保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目标全面完成。
目前工作普惠托育工作进展:
(一)建立生育补贴等制度。2025年区财政将普惠性托育
服务机构生均定额补助资金列为预算资金,用于支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转支出。目前等待市卫健委出台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方案后进行发放。
(二)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一是红山区现有托育机构47家,其中公办托育机构6所,目前正积极引导托育机构备案,为2025年发放普惠托育生均补助打好基础。二是积极向相关部门转发部署赤峰市《“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托育领域项目建设标准及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标准。三是积极贯彻赤峰市“一老一小”等整体解决方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托育领域项目的建设。四是将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纳入红山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纲要指出:要加快生殖健康、妇幼保健、多形式托幼及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公共服务发展水平,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五是目前我区新建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套建设服务设施用房,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六是大力开展托幼一体服务,引导有条件的幼儿园加快举办托班,优化托育服务。目前红山区通过通过备案的公办园办托2所。七是红山区2025年承办“萌宝驿站”自治区社区托育试点2个,南山社区“萌宝驿站”项目正在进行预算评审,下一步将通过招投标确定改造装修施工方;铁南社区“萌宝驿站”项目正在组织设备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您的建议进行下一步托育服务建设工作计划:
(一)建立完善托育机构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幼儿照护服务综合监管,建立完善托育机构监管权责清单,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增强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托育机构备案管理机制落地生
效。
(二)重点推进普惠性托育服务。加快社区托育点建设,辖区内公立幼儿园全部开设托班。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化供给模式。
(三)推动托育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和培训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与妇幼保健、早期教育的衔接,促进医育结合发展。依托数字技术构建智慧托育平台,实现服务监管信息化。针对特殊困难家庭实施托育补贴政策,确保服务可及性。建立托育服务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质量监测。
感谢您的建议,我们将不断完善现有工作状况,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我区0-3岁托育服务监管工作的同时,对我区普惠托育行业正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让“普惠托育、科学育儿”走进每一个家庭,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安全的托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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