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波委员:
您提交的《关于小餐饮利基础民生的提案》(编号:102008)收悉,经与您沟通,征得您同意,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说,餐饮娱乐是居民休闲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民众创业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之一。在这其中小餐饮店因其方便、快捷、价廉的特点在居民生活中始终能占据一席之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制度的改革,小餐饮的发展形式也在发生变化。为了规范小餐饮生产经营秩序,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反复摸底排查检查,开展专项整治,不断积累经验,以期切实提升小餐饮的食品安全状况,让人们在享受快捷便利的同时吃的放心。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规范我区小餐饮经营行为,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摊贩和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多次开展调研工作,召开会议对小餐饮备案登记和监管工作进行专题研究,2016年起草出台《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小摊贩、小饭桌、小餐饮备案及日常监管指南》,明确了小餐饮备案管理的条件、申请材料和具体方法,确保符合备案条件的小餐饮店得到便民高效快捷的服务,保持良好的经营秩序。同年组织各乡镇街道监管所对我区小餐饮开展全面排查,并逐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开展无证无照专项整治
集中力量对各街巷、居民小区有固定场所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摸排。对无证无照开展经营活动的店铺,符合改造条件的,告知整改要求和办理流程,督促办理营业执照,纳入备案管理。不符合改造条件的,说明缘由,予以取缔。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二、规范经营活动
从许可或备案条件、经营信息公示、经营环境卫生、从业人员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原料采购、存储、经营场所防尘、防鼠、防蝇设施、餐厨废弃物存放、处理等方面入手,对小餐饮店的经营行为进行整治规范,使其布局流程合理、设施设备齐全,全面实施许可或备案管理。
三、加强日常监管
从信息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餐饮具消毒、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制作、环境卫生情况等方面对小餐饮店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督促按时开展经营自查,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同时加强教育引导,促使其规范经营行为。
四、强化媒体宣传
发挥手机终端、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宣传《食品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适时发布工作动态和整治工作进展,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小餐饮店就餐时可以首先观察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了食品安全监督公示栏,公示栏内应张贴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小餐饮备案卡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五、畅通投诉举报
畅通“12315”投诉渠道,同时拓宽其他投诉举报咨询方式。鼓励各经营单位主动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参与“互 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全社会参与、经营者积极提升服务水平的良好氛围。同时,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风险隐患防范机制与应急预案,及时反应、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全力保障饮食安全。
六、食品安全抽检
针对实施许可管理的小餐饮,我局每年都会对其网络食品经营行为作出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不定期对入网经营者开展线上核 查、线下检查,规范经营行为。自2020年我局已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纳入了监督抽检工作计划中,以外卖配送中的餐食成品作为抽检品种,确定检验项目。今年计划同步进行线下所用食材、器具的抽检工作,作为提高监管效能的补充。并将继续按计划开展年度监督抽检工作。
随着餐饮行业热点的不断变迁,时下以专营特色饮品、小吃为主的品牌加盟店越发火热。这类小餐饮店往往经营规模较小,加工场所面积紧凑,经营种类单一,由品牌总部指导经营模式和进行人员培训。针对这类小餐饮店,我局主要以提升软件管理为主,引导经营者通过“查安康”智慧管理平台开展自查自纠,进行自我完善和提升。针对传统经营快餐类的小餐饮店存在的部分 经营场所老旧、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低、加工过程存在卫生隐患、投诉举报取证难等现实问题,鼓励小餐饮店对硬件设施提档升级,同时增加检查频次,早发现早规范,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惩治警示。
接下来我局将按计划持续开展日常检查规范工作,在检查中群策群力,借鉴其他省份的治理经验,积极探讨、创新监管方式。
同时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线下综合治理,严查营业执照公示、环境卫生、人员健康证、食品加工贮存等环节,督促改善经营条件, 规范经营行为,切实改善“小”店的服务质量,让人们在享受便利的同时吃的放心。
感谢您对我区餐饮行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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