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妮塔委员:
您提交的关于加强医美行业监管的提案收悉,经与您沟通,征得您同意,现答复如下:
2021年5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等8部门发布实施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目的是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美容医疗机构(含中医美容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器械等行为。依法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信息和医疗广告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医疗美容类广告、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一批不法分子。完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赤峰市卫生健康委近几年陆续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卫生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医疗美容机构的日常监督工作、生活美容机构的日常监督工作。
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美容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我区医疗美容行业飞速发展。目前我区有注册医疗美容机构13家,生活美容机构213家。医疗美容业的健康发展,使人们追求美好改变容貌的愿望得以实现,随着行业规模的日益壮大,受医疗美容行业准入门槛高的局限,医美业内服务质量良莠不齐,美容医疗机构违规经营,生活美容场所混淆概念打擦边球的现象依然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时有发生。
针对医疗美容行业存在的问题,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监督检查。
一、严厉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行为
重点加强对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重视投诉举报线索,鼓励有奖举报,严肃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楼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医疗美容活动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展执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不得违法采购、使用医疗美容类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发布医疗广告或变相发布广告。
二、加大对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的监督力度
每年对已经批准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清查和梳理,掌握本辖区内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超诊疗科目和超范围执业情况;医疗美容科室是否核定到二级诊疗科目;开展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是否备案;医师、主诊医师、护士资质和执业注册等情况;核查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等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管理情况;医疗美容质量安全落实,医疗文书书写、医疗技术和手术授权管理情况;麻醉药品的使用登记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
三、持续加大对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打击力度
加大对医疗美容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也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医疗机构。从当前查处的医疗美容违法典型案例中看,主要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一是生活美容院、会馆等机构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其中以违法开展超声刀、激光脱毛、水光针、面部提升术、注射玻尿酸等微整形项目居多。二是个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合格证书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在查处违法案件中,卫生健康监督部门均已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活动,并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四、开展管理相对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
坚持每年开展生活美容场所、医疗美容场所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传达打击非法医美的政策方针,形成紧张氛围。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卫生知识以及知法、懂法和自觉守法的意识。
五、存在问题
(一)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整顿医疗市场秩序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无证行医现象仍然存在。包括推拿、按摩机构、生活美容机构的项目介绍宣传治疗作用。二是群众对非法医美心存侥幸,出现问题才进行举报,群防群控局面尚未真正形成。三是部门间的配合衔接还有待加强,突出表现在部门间联合执法没有形成长效机制。
(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仍需加强。近几年,随着卫生监督执法,特别是近年打非专项行动的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意识逐步增强,但是医疗机构及医疗美容机构在执业方面,还有很多不规范、不到位的地方,甚至是违法违规行为。集中表现在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擅自开展临床诊疗技术、消毒隔离措施不到位、处方病例书写不规范等几个方面。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特别是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法治意识淡薄,对违法行为不知不觉,或者是认识不足而放任违法行为,自查自纠能力不足,对卫生监督执法重视不够,消极应付。
(三)非法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规避检查形式多样,影响打击效果。主要有三个难点:一是居家无证行医难以查处。一些非法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者,在城市社区租赁民宅非法行医。检查时,他们闭门拒绝检查,卫生执法人员不能强行进入现场查处。二是一些单位和个人利用美容美发机构“打擦边球”。这些机构在其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中利用“美容”“嫩肤”“美体”等专门术语,甚至宣传治疗作用,误导群众,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这些机构的活动虽然涉嫌非法行医,但由于其隐蔽性、流动性很强,给打非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三是大多数消费者对非法美容机构和个人的虚假效果宣传的偏信,以及考虑价格等因素盲目就医,使非法医美有一定市场,导致发生矛盾后才投诉举报。
(四)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薄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线行政执法人员不足30人,要监管各级各类被监督机构近2600余家。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年龄老化,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明确工作任务,理清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明确分工、落实职责。根据街镇分布,将全区分为五大片区,分别由10个中队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理清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力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日常监督全覆盖,确保没有监管空白。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再回头、再巩固
突出重点,开展打击非法医美专项整治行动。首先,重点整治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目准入和医疗美容项目、美容主诊医师的备案及信息公示工作,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涉及需其他行政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移送,规范医疗美容服务机构依法执业行为。其次将万达、万悦、摩尔城举报重点地区作为日常监督区域,然后分步实施,开展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
(三)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员执法水平
针对医疗美容服务技术专业性强、技术发展快的特点,举办医疗美容服务专业技术培训班,聘请我区医疗美容临床专家的授课,讲授医疗美容技术发展现状、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医疗美容项目分级要求以及美容项目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学以致用,提高卫生监督员综合监督执法水平。
(四)突出重点、找准突破口
与医疗美容机构执业医师签订了《依法执业承诺书》,与生活美容的公共场所单位签订了《依法开展生活美容承诺书》,并张贴于生活美容机构内,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对接寻求万达、维多利、摩尔城等投诉举报密集型区域片区民警支持,特别是物业公司的支持,他们对本区域的出租屋人员情况更加清晰,发现可疑情况,能够及时与我辖区监督员进行沟通。
(五)开展普法宣传
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监管,与公安部门联动形成打击非法医美的高压态势。在宾馆、酒店、会所、写字楼、居民住宅等隐蔽场所张贴海报,形成社会影响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热线,鼓励群众提供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线索。
六、有关政策建议
建议建立职责部门主导,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社会性强,任重道远,在实践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工作沟通与协调,才能有力地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医疗美容行为,把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真正落到实处,使医疗美容行业得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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