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郡委员:
您提交的关于赤峰红山区老旧小区供水、供电、下水道系统设施老化问题研究报告的的提案收悉,经与您沟通,征得您同意,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红山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的提案深入剖析了当前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推动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科学制定改造计划。目前,已对部分建设时间早、失修失管严重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进行了摸排建档,并分批次推进改造工作。在供水、供电、下水道等基础设施改造过程中,我们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资质优良、经验丰富的施工队伍,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同时,建立了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全程跟进,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把控,保障改造后的基础设施能够区益量长抱乎期稳定运行。
二、关于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
为拓宽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渠道,我局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目前,已与多家企业进行沟通洽谈,初步达成合作意向。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制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方案,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机制,如按照居民受益程度适当收取设施维护费用,确保改造后的设施能够得到持续有效的维护和保养。
三、关于加强居民参与和宣传
为提高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我们采取了多种宣传方式。通过社区公告栏、微信群、入户走访等形式,向居民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意义和具体方案,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和建议。同时,建立了居民监督机制,邀请居民代表参与改造工程的监督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居民座谈会,及时反馈工程进展情况,解答居民疑问,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符合居民需求。
四、关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我局始终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环节。在改造完成后,我们将积极协调属地街道办事处引入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或成立社区自治组织,对小区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指导属地街道办事处制定设施维护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和维护标准,定期对改造后的供水、供电、下水道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纳您提案中的宝贵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红山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对回复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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