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东亮委员:
您提交的关于加强文明养犬的提案收悉,经与您沟通,征得您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工作重点,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
(一)加强走访摸排。深入犬只救助、收容工作开展调查走访,全面掌握流浪犬只集中出入的区域,并针对性就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针对辖区不文明养犬问题突出的开放小区、公园等地开展调查走访,听取群众及工作人员意见建议,重点对不文明养犬行为高发的地区和时间段进行针对性掌握。
(二)加强对犬牌犬证的办理。各派出所按照《赤峰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对前来现场办理犬牌犬证和通过“赤峰市养犬管理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办理养犬证的人
员,及时、规范有效办理犬牌犬证。
(三)加强巡查工作。根据养犬人溜犬时差性,社区民辅警采取分片、分组的形式,在每天上午和下午规定时间段集中开展巡查工作和发动治安员、网格员对居民区、街面、绿化区、犬类交易场所、宠物医院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摸排各类因犬产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四)进一步落实“五个严禁”工作措施。即:中心城区严禁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严禁无证养犬;严禁饲养未经免疫、检疫的犬只;严禁犬只出户无束犬绳、无人牵领;严禁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
(五)依法严查违法违规养犬乱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赤峰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对居民区、街面、绿化区、犬类交易场所、宠物店等重点区域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和不文明养犬行为。
(六)加强管理与检查。各所加大对物业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物业切实发挥作用,加强小区内养犬宣传,并告知业主要文明养犬。
(七)加大涉犬只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动社区民警、网格员、治安志愿者,重点突击化解犬只扰民的现象,化解邻里因养犬所至的纠纷,营造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高压推进态势。
(八)加强对涉犬警情处置工作。各所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坚持“快速反应、依法处置、注重化解、避免激化、控制事况、制止危害,因情施策、灵活处置”的处置方法,依法、文明、安全、稳妥的处置各类涉犬警情,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严格按照《赤峰市中心城区涉犬类警情处置工作规范》开展涉犬类警情处置工作,准确把握出警准备、现场处置及舆情导控等重点环节,规范涉犬警情处置流程,确保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九)加强流浪犬只的处置工作。各辖区派出所进一步规范涉流浪犬只的处置工作,并以深化贯彻实施新动物防疫法为契机,认真梳理涉流浪犬只警情,积极推动街道、镇、社区、居委会、城市管理等部门融合联动,加大对流浪犬的捕获处置,最大限度压降流浪犬伤人风险,努力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感。
二、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整体合力城市养犬管理涉及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动物疫病防治和治安秩序等多项公共管理事务,属地方事权,各辖区派出所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综合治理。
(一)推动基层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要积极推动建立协作会商、情况通报、案件移交、联合执法等联动机制。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养犬管理的积极性,组建政府管理指导、基层组织和志愿者团体参加的专门队伍。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运行模式,加强智能管理手段应用。通过多措并举推动养犬管理走上制度化、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的道路。
(二)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与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动物防疫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按照各自职责,推动综合治理。
(三)加强涉犬舆情管控引导。各所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开展涉犬警情处置后的舆情监测工作。对造谣传谣、挑动是非、挑拨警民矛盾的不当言论,要及时删除封堵,必要时要落地查人,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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