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洪峰、李国民委员:
您提交的关于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经与您沟通,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为缓解停车矛盾,规范停车秩序,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红山区政府2017年通过特许经营,以存量换增量的方式,采用PPP模式引入具备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于一体的社会资本方,按着规范、有序、智能、有偿的原则提升停车管理服务水平。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公共收费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城市管理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停车场的主管部门。我局已抽调精干成立专班,对全区收费停车场进行全面摸排,严格执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及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智能停车项目自启动至今,共施划停车泊位2.4万个,施划非机动车位2008个,建设智能化(加装如地磁、高位视频、封闭化管理)停车泊位10531个,智能升降柱13个,建成城市出行诱导69处,违停抓拍15处、交通综合执法警亭36处,建设智能化封闭停车场27座;高杆视频21处,增设封闭车场ETC车道12处,完成数据对接通道39个,累计完成投资1.22亿元,建成智能停车数据中心、红山区智能停车云服务平台、停车诱导系统等九大智能停车应用系统。制定了赤峰市城市智能停车精细化管理标准,编制了红山区智能停车“一路一档”图册,停车资源以网格化模式呈现。
2021年9月,13个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合计751个车位已向市民免费错时开放工作,进一步实现车位错峰利用,缓解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同时对于有意向进行车场改造的社区,我局将协调智能停车单位对其进行协助指导工作,以解决小区内部停车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联系各相关单位对停车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配合创城工作倡导文明停车,不定期联合交警大队对辖区内不文明停车现象进行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蒙公网安备 15040202150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