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委办局,各镇街,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对相关政策的调整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红山区电商直播产业发展奖励政策(试行)》(赤红政字〔2022〕39号)文件予以废止。
本政策自2024年6月起停止执行,对于2024年6月以前审核通过的奖励按原政策执行完毕。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