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机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监管,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现将新申请成立的代理记账公司予以公示公告。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代理记账机构名称:赤峰市仁之信财税有限公司
2.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15040220260002
3.办公场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铁南大街南颐尚·青橙公寓 B 座-1-1-431 室
4.机构负责人:阴旭晖
5.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阴旭晖(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1411355102771)
6.会计专职从业人员:刘忠华(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101665200706000176)
赵晓东(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132201201805001190)
以上3名会计人员应为赤峰市仁之信财税有限公司代理记账专职从业人员。
如果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的,请于2026年2月27日前来电0476-8250658至红山区财政局综合股反映。
赤峰市红山区财政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