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关于代理记账机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13 15:20 来源:红山区财政局

代理记账机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监管,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现将新申请成立的代理记账公司予以公示公告。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赤峰市宏德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2.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15040220260016

   3.办公场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长青街清河花园小区4栋1013号

   4.机构负责人:吕晶

   5.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杨春月(会计业资格证书管理号:15040419960509462X

   6.会计专职从业人员:王寅玲(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21918035100199

张云波会计初级专业资格证书管理号:(31702022046219005978

以上3名会计人员应为赤峰市宏德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专职从业人员。

如果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的,请于202687日前来电0476-8250658至红山区财政局综合股反映。

赤峰市红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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