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有关规定,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情况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赤峰东晨俊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位置:赤峰市红山区铁南大街以南;腾飞大道以东,合同电子监管号为1504002011B00574,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收回面积:5925.6032平方米。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赤峰东晨俊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位置:赤峰市红山区铁南大街以南;腾飞大道以东,合同电子监管号为1504022015B00107,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收回面积:3469.5412平方米。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电投能源(赤峰)有限责任公司,位置:红山区文钟镇,合同电子监管号为1504022024B000357、1504022024B000554、1504022024B000524、1504022024B000490、1504022024B000518、1504022024B000476、1504022024B000484、1504022024B000546、1504022024B000501、1504022024B000537,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收回面积:441平方米。
二、其他事项
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关资料。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6-8256391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红山区分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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