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理记账机构公示
来源:
红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6-09-28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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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监管,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现将新申请成立的代理记账公司予以公示公告。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赤峰市润昌财务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15040220260018
3.办公场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桥北街道君晟大厦A座11楼1118/1119室
4.机构负责人:吴凤宇
5.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聂菲宏(会计中级专业资格证书管理号:12015055111464)
6.会计专职从业人员:王玉贤(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22015055109293)
赵伟凤(企业会计专业资格证书管理号:QSY24100009144)
以上3名会计人员应为赤峰市润昌财务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专职从业人员。
如果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的,请于2026年7月10日前来电0476-8250658至红山区财政局综合股反映。
赤峰市红山区财政局
2026年9月28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202150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