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支付宝小程序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操作流程”,现就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人员范围
(一)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在红山区城镇常住。
(2)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3)从事灵活就业并已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4)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当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二)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1)离校2年以内;
(2)没有单位或企业就业、个体私营、公益性岗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类岗位就业的经历;
(3)在红山区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
(4)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当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注: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二、补贴办理方式及申报材料
(一)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未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申报期内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因办理退休导致灵活就业无效的申请人需携带申报材料到红山区城镇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未设立社区的向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申报材料(自备档案袋)
(1)外省社保卡不可用,在自治区内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农商银行办理的社保卡银行账户复印件。(只有上述五类银行办理的社保卡可提交申请,在复印件写明卡号及开户银行名称。例如:中国工商银行赤峰市xx 支行)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非红山区户籍,除松山区、元宝山区提供居住证明外,其它均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到红山区城镇常住地社区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或《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及《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承诺书》等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将姓名及联系电话标注在档案袋上。
(二)除(一)中所述人员外的其他申请人,按照自治区要求,需通过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申领。请符合条件的居民缴纳完2026年社会保险后在常住地社区进行基本信息维护,核实信息后可在社区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申报。支付宝小程序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操作流程如下:
方式一:打开支付宝APP,在首页顶部的搜索框中输入“就业内蒙古”,点击搜索,即可直达官方小程序,无需额外下载,即刻开始使用。
方式二:打开支付宝APP,扫一扫,扫描二维码,即可直达开始使用。
申领流程:
第一步:进入“就业内蒙古”页面后,点击“补贴专区”。
首次登录会弹出登录页面,点击“去登录”进行支付宝授权。
第二步:进入“补贴专区”后点击“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第三步:进入页面后,进行基本信息确认,如户籍地行政区划、详细户口地址、常住地行政区划、详细常住地址有修改需求,可在就业内蒙古小程序中“我的”进行修改。
在填选银行卡信息时,请点击使用申请人本人在自治区内办理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农商银行的社保卡银行账户(注意:使用社保卡银行账户时,缺少银行支行名称,请补充完整。为保障补贴能够成功发放,避免审核不通过或发放失败,只能是自治区内以上银行办理的社保卡,外省社保卡不可用,同时确保社保卡金融功能已开通。)
若显示的经办机构及其他所有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继续;信息存在错误,点击对应信息即可选择修改。
第四步:点击“上传”按钮进行养老或医疗缴费凭证上传。可选择“拍摄”和“从相册选择”两种方式上传。(此处仅能上传税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其他格式的缴费证明小程序不能识别。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的,只需上传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申请。未缴纳养老保险的,可上传医疗保险缴费凭证申请)
注意事项:(1)社保缴费凭证为必传材料,上传完成即可,无需等待系统识别。(2)医保缴费凭证为非必传材料;如需上传,请先打开“是否上传”开关,再上传凭证,上传后需等待系统完成信息识别。
第五步:上传养老或医疗缴费凭证成功后,确认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第六步:提交后弹出“业务办理须知”,勾选同意,点击“确认”按钮。
第七步:确认提交申请后,须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核验,完成授权后办理业务。(提示:暂存功能→填写中途退出,已填信息会自动缓存,重新进入可继续填写。)
第八步:个人提交申请后,可在小程序首页“办理进度”中查看具体办理状态。办理进度中出现待审核件,证明申请已提交成功,等待办理即可。
三、补贴险种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四、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得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按月补贴的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
(1)对于2026年1月1日以前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已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自2026年1月开始享受社保补贴。
(2)对于2026年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自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进行灵活就业登记次月开始享受社保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按月补贴的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五、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500元(每人每月458.3元)。对该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总额不足8300元的人员,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费额的2/3。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在规定补贴险种内按照本人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险种给予补贴。
(二)对进行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并领取社保补贴人员,不同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领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延迟退休政策开始执行后,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社保补贴政策享受期限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执行。2025年1月1日以前初次申请的,按照原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核定享受补贴时间,2025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申请的,按照新的延迟后法定退休年龄核定享受补贴时间。
(四)企业或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为累计享受计算,享受一类社保补贴期满人员则不再享受另一类社保补贴政策。
(五)在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执行过程中,若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七、不符合申领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赤峰市就业创业政策执行监管关键点负面清单>的通知》(赤就服字(2023]23号)相关要求:下列人员不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不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1)入学、服兵役、判刑收监执行、死亡、移居境外人员;
(2)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组织法定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联络员等人员;
(3)与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人员;
(4)与交通运输部门签订交通运输车辆营运协议的人员;
(5)其他家庭成员已经有人实现稳定就业或有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6)村委会两委任职人员;
(7)终止灵活就业人员;
(8)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9)未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
(10)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累计计算);
(11)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或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或正在领取技能提升补贴的人员;
(12)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非红山区城镇常住人员,非红山区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非红山区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均不在受理范围内;
(13)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拒绝配合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工作人员核查的均不在社保补贴范围之内。
八、违规责任
(一)申报人对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且有义务配合社区调查、核实。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弄虚作假骗取社保补贴的,一经查实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已领取补贴的,追回违规享受的补贴,同时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记录。
(二)在办理期间(至2026年12月31日)出现下列情形:
1.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在企业中担任企业法人、企业高管、企业联系人、投资人等企业职工身份的;
2.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3.申领补贴期间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
4.申领补贴期间同时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
5.申请人政策享受期满或重复享受的;
6.有病退、特殊工种及其他原因提前退休情况的;
7.其它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身份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的情形。
由申请人承担责任。申请人应及时联系申请社保补贴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并说明情况,已经领取社保补贴的要全额退还,否则将采取法律手段执行。
(三)社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红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中介或个人进行业务办理,请广大居民朋友直接到红山区城镇常住地社区办理或通过支付宝小程序自行申请。
九、申报时限
2026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社保补贴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结束,符合申报条件人员需在申报期内完成申报,未按期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赤峰市红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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