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峰市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来源:
赤峰市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6-11-06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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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严厉打击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欠薪等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赤峰宇恒诚邦两园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拖欠工资违法案情简述
1.违法主体:赤峰宇恒诚邦两园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4MA0NH2J90T,注册经营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东巨办公楼1号楼01091,法定代表人:袁永跃。
2.违法事实:赤峰宇恒诚邦两园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拖欠12名职工工资合计1880649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经红山区人社部门责令整改后该单位逾期未整改。
3.处置结果:2026年10月22日,红山区人社部门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及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将赤峰宇恒诚邦两园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赤峰市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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