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以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
红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10-26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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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凝聚全区各族群众团结奋进的强大合力。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立足辖区民族工作实际,制定印发《2026年赤峰市红山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评选范围、名额分配、参评条件和工作流程,覆盖全区各镇街、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等参评主体67个,并统一规范评选标准和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序推进,为高质量开展表彰工作筑牢制度根基。
二是严把程序关口,规范评选流程。严格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集体研讨的方式择优遴选,全面落实“两审三公示”工作机制,通过推荐申报、初审、复审、上报审批等4个流程,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从严审核、择优筛选,切实保障评选结果客观公正、经得起检验。
三是选树先进标杆,强化示范带动。依托表彰大会集中授牌表彰,授予长青街道办事处等30个集体“红山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阿拉坦嘎达苏等60名个人“红山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同步组织模范代表交流基层民族工作实践经验,多角度展示民族团结创建成果,以典型引领带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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