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关于《赤峰市红山区农村人居环境常态长效整治和管护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区农水局     发布时间: 2026-08-13 09:51    
打印

一、出台背景

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点任务,更是学习运用“千万工程” 经验、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现实举措。经过多年治理,我区农村环境面貌持续向好,但部分区域仍存在环境问题反弹、长效管护体系不够完善等短板。为巩固整治成效,全面清理环境顽瘴痼疾,充分调动农民主体参与,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制定《赤峰市红山区农村人居环境常态长效整治和管护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赤峰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赤峰市加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红山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三、主要目的

通过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实现农村地区设施有人管、经费有保障、运维有标准、考核有奖惩,持续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基层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工作内容

《赤峰市红山区农村人居环境常态长效整治和管护工作方案》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八大任务,落实二十七项具体举措,明确三项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目标任务。

五、重点任务

(一)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坚持“城乡统筹、属地负责、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工作原则,一是绘制定位管控“一张总图”;二是加密配齐标准化收集设施;三是科学选定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四是深化源头分类资源化回收利用。

(二)健全农村垃圾常态长效管护机制

一是全域清零存量积存垃圾;二是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管;三是构建全域智能巡护防控体系;四是盘活闲置征收地块资源利用;五是健全标准化运维管护体系。

(三)持续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一是分类稳妥实施卫生改厕提质更新;二是动态摸排整改存量问题厕所;三是完善户厕长效管护体系。

(四)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

一是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长效治理;二是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清零。

(五)从严强化农牧业生产污染源头防治

一是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治理;二是推进农膜减量使用与回收处置;三是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全域回收网络;四是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机制;五是多元化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

(六)统筹推进全域村容村貌提质提升

一是实施城乡结合部环境专项整治;二是全域开展林地积存垃圾清理整治;三是清零农村公路沿线“五堆”存量垃圾。

(七)系统推进河湖水域垃圾常态化清理整治

一是压实各级河湖长巡查管护职责;二是建立河道垃圾长效管护处置机制。

(八)全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一是强化村级基层组织引领带动作用;二是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三是拓宽资金渠道稳定管护经费保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全域统筹调度工作体系;

(二)层层压实各方工作责任,明晰区直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镇街村级属地主体责任;

(三)严格督查考核与结果运用,落实区级领导包联督导机制,常态化开展多部门联合督导检查和强化考核结果刚性运用。

‌七、总结

制定《赤峰市红山区农村人居环境常态长效整治和管护工作方案》,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重要举措,也是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重要行动。通过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置、村容村貌提升、公共设施维护等重点领域,系统解决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加快构建长效治理和管护机制,扎实推进全域秀美、全域宜居、全域宜业、全域善治和美乡村建设。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赤峰市红山区农村人居环境常态长效整治和管护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