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林单位:
自9月15日起,我区正式进入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关键期。今年汛期降水偏多,林间杂草灌木长势旺盛,林下枯枝落叶大量堆积,林区可燃物载量高,火险隐患突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赤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区2026年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底线,守护全区森林草原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北疆绿色生态屏障安全,现就加强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压紧压实各级防火责任。严格落实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防火责任制,压实镇街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林权单位主体责任,各有林镇街细化完善行政村防火责任区,压实坟茔管控责任人、林缘耕地农户防火主体责任,把防火责任分解到村组、地块、山头,具体落实到人,杜绝责任悬空。区森防指履行牵头抓总、协调督促职能,林草部门做好业务指导、隐患排查、计划烧除、防火责任状落实,公安部门负责火案查处、野外违规用火打击,应急部门统筹火灾应急处置,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联动协作。区森防指联合区委办、政府办,采取电话抽查、实地督查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责任悬空、措施缺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做实每日巡护排查管控。防火期内足额配齐一线巡护人员,科学划定巡查路线,实现林区全域巡护覆盖,重点对林耕交错地带、坟地集中区域、进山路口、景区周边、林区道路沿线开展巡查,及时制止烧荒、祭祀烧纸、林区吸烟、违规烧烤等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发现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处置上报。严格执行每日下午4:00前报送巡查情况制度,落实无事零报告要求。
三是抓实重点部位和节假日火源管控。紧盯林场、风景林、防护林、林区周边垃圾场站、林缘耕地等重点区域,安排人员严防死守。抓好中秋节、国庆节等关键节点防火工作,中秋、国庆假期增派巡护力量和卡口值守人员,在林区主要出入口设置临时防火卡口,严格检查进山人员、车辆,坚决把火种拦截在林区之外。红山国家森林公园、南山生态园等林区景区增配巡查力量,增设防火警示标识,严禁林区烧烤、野炊行为,做好入山游客防火提示引导。遇高火险天气,可依规对重点林区实施临时管控。
四是做好重点人群管控与林下可燃物治理。对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等重点群体逐一建档,压紧压实监护人管控责任,加强对农事作业、进山踏青、祭祀群众的防火劝导提醒。各林权单位针对林区沿路、林耕交错带开展可燃物清理,清理林区道路沿线枯枝杂草,科学规划开设防火隔离带,按要求完成备案上报。全面摸排林区水源点位,做好水源储备,遇到供水保障难题及时上报区森防指办公室统筹协调。
五是健全森林火险预警直达基层叫应机制。气象、林草部门强化火险形势会商研判,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警信息,预警信息要直达镇街、行政村、护林员、卡口值守人员、扑火队伍等一线岗位。出现高火险等级,以及中秋、国庆假期发布高火险预警时,加密预警叫应频次,督促基层单位升级巡护力量、加密巡查频次、强化进山入林管控,推动各项防范举措落地见效。
六是强化扑火队伍建设管理。优化扑火队伍人员结构,补充吸纳年轻力量,着力解决队伍人员流失、年龄老化问题。林草部门加大专业扑火队员实操培训力度,尽快提升队伍实战能力。中秋、国庆假期扑火队伍实行靠前驻防、备勤待命,保持随时快速集结出动状态。
七是做好扑火机具物资保障工作。全面检修维护风力灭火机、高压细水雾灭火器、机动消防泵等扑火机具,做好水囊等水源设施检修保养,全面清点梳理防火物资储备。节前开展一次装备物资全面检查,损坏、失效装备及时补充更新,确保各类设备完好可用,满足应急调拨处置需求。
八是修订完善预案并开展实战演练。结合人员岗位变动、秋冬季火情特点修订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细化指挥调度、人员调派、通讯联络、后勤保障各环节,预案内容细化到村组、林区地块。适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补齐预案短板漏洞。扑火处置全过程坚持安全第一原则,严禁盲目冒险处置,坚决防范扑火人员伤亡事故。
九是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统筹传统宣传和新媒体宣传渠道,宣传《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森林草原禁火的通告》、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火情避险自救知识以及12119火情报警电话,运用火灾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大力倡导文明祭祀。面向林缘村落、林耕交错地带、景区周边开展入户点对点宣传,用好微信、短信、广播、横幅、警示标牌、防火课堂等载体,扎实开展防火宣传“六进”。中秋、国庆假期加大线上线下宣传力度,在人员集散点位增设防火提示,推送假期防火提醒,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野外违规用火。
十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防火关键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中秋、国庆期间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不得脱岗、顶岗,保证通讯全天候畅通。区森防指不定期开展值班值守抽查,严格火情信息报送,发生火情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响应,严禁迟报、漏报、瞒报火情。
十一是从严做好火案查处工作。公安及属地派出所强化林区防火巡查,中秋、国庆期间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对引发火灾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公检法部门依法从重从快办理,充分运用查处案例以案释法,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2026年9月15日

蒙公网安备 15040202150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