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移民管理局9月15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签发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简称“永居证”),同时发布新版永居证式样。新版永居证启用后,现版永居证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持证人可根据个人需要,适时申请换发新版永居证...[查看详情]

  •  一、赤峰户籍居民首次申领身份证,在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只需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即可。   二、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身份证,在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以外场所办理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查看详情]

  •  一、异地户籍居民身份证“全城通办”   为方便在红山区居住、就业、就学的异地户籍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分局将异地居民身份证业务办理权限全面下放至13个户籍派出所,最大限度延伸便民服务触角。在红山区生活、工作的异地户籍群众可在红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和任意一...[查看详情]

  •  关于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国家已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