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28日,赤峰市红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了下列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杨向东同志为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田艳利同志为红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郭凤军同志为红山区金融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任 命:
王晓阳同志为红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马建华同志为红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于立忠同志为红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韩 冰同志为红山区人民法院铁南法庭庭长;
王艳娟同志为红山区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庭长;
黎俊志同志为红山区人民法院南新街法庭庭长;
张仲辉同志为红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杨宁宁同志为红山区人民法院永巨法庭副庭长;
杨锐琪同志为红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艳杰同志为红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窦思羽同志为红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丛熠蛟同志为红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韩玉海同志红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田艳利同志红山区金融和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吴秉忠同志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 去:
陈晓杰同志红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霍俊彤同志红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胡亚强同志红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晓阳同志红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韩 冰同志红山区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庭长职务;
王艳娟同志红山区人民法院南新街法庭庭长职务;
于立忠同志红山区人民法院铁南法庭庭长职务;
黎俊志同志红山区人民法院永巨法庭庭长职务;
袁志广同志红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赵国兴同志红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 伟同志红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杨宁宁同志红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仲辉同志红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赵瑞新同志红山区人民法院南新街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艳杰同志红山区人民法院铁南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锐琪同志红山区人民法院永巨法庭副庭长职务;
史立军同志红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赤峰市红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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