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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红山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的通知文件解读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3-28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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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在借鉴上海、杭州等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统筹考量《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结合贯彻落实《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赤峰市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制定我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形成了6个方面306项701条落实举措。

二、主要内容及措施

《方案》以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为核心,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标尺,构建“1+2+3”整体落实架构,即聚焦优化政务环境一个核心;服务企业、自然人两个全生命周期;提升市场化、数字化、法治化服务三项能力,提出落实《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赤峰市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两个方案50项任务,自主创新50项改革事项,并通过附表各类举措清单,压实各项任务的落地举措。务求通过以上做法,推动我区营商环境实现“赤峰一流,内蒙领先”的目标。

聚焦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按照“硬件解决不了,软件补充,软件无法贯通的,人员补充”的思路提出了打造“窗口服务”品牌、打通“一网通办”渠道、打造倾心服务队伍互相补充、互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政务服务环境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聚焦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在落实赤峰市8件“一件事”的基础上,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提出7件“一件事”集成服务,并推出提高企业获得电力便利性、项目分阶段验收、规范“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办理标准、知识产权交易转化、严格规范项目评审、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深入实施“创业红山”行动等改革措施。

聚焦服务个人全生命周期。在落实赤峰市8件“一件事”的基础上,围绕服务个人全生命周期提出6件“一件事”集成服务,并推出群众“一证通办”,群众事项网上办、就近办等创新举措,提高群众对营商环境的获得感。

聚焦市场化、数字化、法治化服务能力。推出11项监管举措,特别是围绕落实“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企业原则,构建起“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的运行机制,先期提出7项“一件事”综合监管服务,建立起公平审慎的监管环境框架。

三、落实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各处级领导为副组长,各镇街、各部门主要领导构成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设10个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调度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工作。二是加强监测考核。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定期进行自测抽查,建立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常态化监测改进机制。三是强化督考问效。建立落实定期调度督办机制,区委、政府督查室随时抽查。将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监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三率”、重点领域改革任务完成情况、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等纳入考核指标,提高赋分权重。四是加大执纪监督。设立“营商环境监督举报办公室”,广泛收集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五是健全容错机制。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一心为公、不谋私利、工作成绩突出的,依法依纪大胆容错,予以减责或免责。六是强化宣传引导。开展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宣传,加强正向激励和标杆引导,扩大群众知晓度。

相关文件:中共赤峰市红山区委办公室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山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