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赤峰市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区生态人文环境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依据
(一)《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 号)
(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三)《赤峰市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三、方案内容
(一)指导思想
(二)2025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1.降雨趋势预测
2.地质灾害预测
(三)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范围
1.重点防治地段
2.次重点防治区
3.一般防治区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五)2025年主要任务
1.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
2.坚持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制度
3.各职能部门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四)严格实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险情速报制度
4.严格实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险情速报制度
5.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6.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力度,推进地质灾害调查与处置工作
7.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工作
8.扎实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9.加强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保护地质环境和防灾减灾意识
(六)强化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
四、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文件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件:赤峰市红山区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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