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3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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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驻区各单位:
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 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 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通知》(赤政办字〔2021〕34 号)要 求,我区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 如下:
一、废止失效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政策性规范性文 件要求不符的规范性文件 12 件;
二、保留继续有效政策性规范性文件 18 件;
三、修订后重新公布规范性文件 1 件。
附件:
1. 红山区继续有效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目录
2. 红山区废止和失效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目录
3. 红山区修订后重新公布文件目录
2021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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