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红山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12月31日
红山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红山区生态安全。
1.2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各项防治措施并举,防控结合的原则。
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
坚持分级联动,各司其责的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以红山区政府为主。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突发林业有害生物处置办法》《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林业和草原主要灾害种类及其分级(试行)》《全国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8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1〕95号)《内蒙古自治区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红山区范围内发生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执行指挥 :区林草局局长
副指挥: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林草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红山区分局、区交通局、区农牧水利局、区林草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赤峰市气象局红山区分局、红山区森林消防中队、平煤投资公司林业处、城郊林场、涉林镇街。
红山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草局业务股)办公室主任由区林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林草局办公室、业务股、林政股、防火办、执法股负责人担任。
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郊林场、平煤投资公司林业处、各涉林镇街必须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设立应急指挥办公室,落实相应职责。
2.2专家组成员
赵云辉 区林草局业务股(工程师)
刘士铭 区林草局业务股 (助理工程师)
高原 区住建局(工程师)
曹文静 区农牧业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工程师)
鲍鸿君 区城郊林场 (工程师)
张海艳区城郊林场(助理工程师)
于 海 平煤投资公司林业处头道营子林场(工程师)
2.3职责分工
指挥部: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研究、协调、解决重大生物灾害处置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强化部门联动,落实相关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和部署全区应急和处置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联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有害生物发生的不同种类,组织有关专家和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和科技支撑,向指挥部报告情况和相关单位通报情况。组织提供重大生物灾害发生地区森林资源分布和林相资料,核实受灾面积。
区发改委:将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十五五”总体规划。
区公安分局、区森林消防中队:负责处理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工作中发生的案件,维护社会治安,保持社会稳定。
区财政局:负责将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和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纳入财政预算,协调上级部门的救灾资金,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保证防治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对防治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所属建设单位把好涉木产品采购关,不使用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苗木、木材、光(电)线缆盘等木制品。负责城镇权属范围内绿化中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防控有害生物发生期间的自然灾害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时,协调有关部门对使用药剂对环境污染的风险评估。
区交通局:加强对运输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车辆管理,并严厉打击有关运输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超限超载行为。
区农牧水利局:负责本系统职责范围内所营造的水源林、水保林、经济作物等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区林草局:制定本行政区域重大森林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组织监测预警工作。负责诊断灾情、危险评估,组织实施除害等应急处理工作。
区气象分局:负责提供监测和应急除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有关气象信息。
城郊林场、平煤投资公司林业处:负责红山区境内各自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涉林镇街:涉林镇街要在所辖村、居委会设立村级负责人,负责本辖区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防体系建设
根据我区森林资源分布,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区林草局要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涉林镇测报点、基层林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加强各级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和监测预警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3.2三级监测体系
为切实有效防止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传入和及时治理,建立区、镇(街道)、村的三级监控:
红山区林草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和赤峰市林草局的部署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防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涉林镇(街道) 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内调查监测、预防工作;
各村确定村级负责人,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日常观察工作。
3.3联防联治体系
建立林草、住建、综合执法等横向部门联防联治体系:
区林草局要加强同周边旗县、镇、街道办事处间和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及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的信息。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可能入侵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对已入侵但未形成重大灾害的林业有害生物,提出监测、控制与扑灭技术措施,防止灾情扩大。
3.4检疫管理
区林草局要充分利用苗木、木材现场检查,严密封锁疫情,防止疫情扩散传播。同时要进一步严把好省内外苗木调运复检程序,加强对外来有害生物的防范,防止疫情从外地传入,制止感病苗木传出。
3.5灾害的确认和分级
3.5.1灾害的确认
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由市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确认。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认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1)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发生林木病虫交叉感染人畜的。
(2)国外新传入我区且国内无分布的林业有害生物,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
(3)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我区新发生的。
(4)我区已有分布的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在重点预防区发生新疫情的。
(5)偶发性林业有害生物连片成灾面积9(林业资源40%)万亩以上,常发性本地林业有害生物连片成灾面积11.29(林业资源50%)万亩以上的。
3.5.2灾害的分级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划分为三个等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认为Ⅰ级特别严重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1)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发生林木病虫交叉感染人畜的。
(2)国外新传入我区且国内无分布的林业有害生物,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
(3)偶发性林业有害生物连片发生,成灾面积在15.80万亩以上(林业资源70%),危害程度中度以上发生面积占总发生面积60%的。
(4)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连片发生,成灾面积在18.06万亩以上(林业资源80%),危害程度中度以上发生面积占总发生面积60%。
(5)特殊情况需要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认为Ⅱ级严重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1)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我区新发生的。
(2)偶发性林业有害生物连片发生,成灾面积在11.29-15.80万亩(林业资源50%-70%),危害程度中度以上发生面积占总发生面积60%的。
(3)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连片发生,成灾面积在13.55-18.06万亩(林业资源60%-80%),危害程度中度以上发生面积占总发生面积60%的。
(4)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Ⅱ级严重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认为Ⅲ级较重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1)我区已有分布的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在重点预防区发生新疫情的。
(2)偶发性林业有害生物连片发生,成灾面积在9-11.29万亩(林业资源40%-50%),危害程度中度以上发生面积占总发生面积60%的。
(3)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连片发生,成灾面积在11.29-13.55万亩(林业资源50%-60%),危害程度中度以上发生面积占总发生面积60%的。
(4)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Ⅲ级较重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一级灾害应急响应程序
在接到相关单位灾情报告后,区指挥部办公室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灾情发生情况,确定灾情严重程度,分析灾情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经指挥部确认后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成员单位召开紧急会议,决策有关重大事项,组织实施救灾工作,及时向市指挥办公室和区人民政府报告灾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迅速投入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尽快控制灾情。需要由上级认定、响应的生物灾害,由上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1.2二级灾害应急响应程序
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灾情报告后,应迅速派人员赴现场了解灾情,分析灾情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经区指挥部确认后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灾工作,并及时向市指挥办公室和区人民政府报告灾情情况。
4.1.3三级灾害应急响应程序
各涉林镇街、单位要密切监控本地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情况,一旦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情,各涉林镇街、单位立即派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灾情,并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由区指挥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确认后,区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防治,迅速控制灾情。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和区人民政府报告灾情情况。
4.2信息共享与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生物灾情及隐患,应立即向红山区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红山区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后,上报市林业主管部门和红山区人民政府。
Ⅱ、Ⅲ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由市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7日内予以确认,并报告自治区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告知红山区人民政府;Ⅰ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或自治区林业厅在10日内予以确认,并及时告知红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及确认情况,红山区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在5日内向毗邻旗县林业及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接到毗邻旗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情况通报后,红山区林草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要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红山区人民政府,并通知与其毗邻旗县,密切关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趋势并加强监测工作。
经赤峰市林业局及自治区林业厅许可后,红山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有害生物发生防治的信息。未经赤峰市林业局及自治区林业厅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发布灾情及防治等相关信息。
4.3通讯
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联络及有关信息系统网络畅通,明确主要联络及信息系统联络人员专用电话和备用电话。确保应急期间各级领导与指挥机构之间通讯畅通。
4.4安全防护
在防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各成员单位、城郊林场及涉林镇街一定要树立保护环境、安全第一的思想,尽量使用无公害药剂。防治人员在接触化学农药和操作燃油防治器械时,必须穿着安全防护服,并时刻注意天气和风向的变化,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在灾害防治现场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设立防治区域标志,提醒村民做好安全防护,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4.5应急终止
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政府及红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灾害发生发展和防治效果进行评估,经确认灾情已经扑灭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由指挥部决定并宣布应急终止。
5、后期处理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开展灾后重建,提出改进措施,恢复受灾森林,清理因应急而设立的临时设施。
6、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和卫星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指挥部与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
6.2应急支援与准备保障
区林草局要根据当地有害生物发生形势,加强系统内人才的培养,逐步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应对生物灾害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
各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灾害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救灾物资,特殊情况需紧急异地调拨物资时,由上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调配或通过信息网络与相关企业建立联系,实行合同贮备。
6.3物资储备
区林草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对潜在危害性有害生物进行超前研究,为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加大低毒低残留农药防治、生物农药防治等无公害防治技术以及航空作业防治、地面远程施药等先进技术手段推广应用,提升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水平。
6.4宣传培训与演练
区林草局要加强对涉林镇街、林场工作人员的培训,根据当地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开展防治技能培训和小规模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7、附则
7.1名词术语解释
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原产于国(境)外,传入我国后已经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常发性有害生物:是指某些林业有害生物常年维持较高的种群数量,造成严重危害。
偶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是指某些林业有害生物在一般年份种群数量较少,偶然出现可促使其大量发生的有利因素,造成严重危害。
7.2责任
对在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由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实施过程中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7.3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林草局应根据《赤峰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制定《红山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林草局备案。根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趋势、特点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